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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将病案室划入到医疗质量管理科管理 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2-28 08:04:04 浏览:8918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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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组〔20192 

关于将病案室划入到医疗质量管理科管理

的通知

各科室:

根据《医疗机构病历管理办法(2013年版)》,为进一步加强医院病历管理,经医院研究决定,将原归口信息科管理的病案室、统计工作划入到医疗质量管理科管理。

同时任命徐玉翠同志为医疗质量管理科副科长,负责病案室、统计等工作。

 

 

太湖县人民医院

2019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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