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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杨菲等同志工作职务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2-28 08:04:44 浏览:9604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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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组〔20194 

关于杨菲等同志工作职务的通知

各科室: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任命:

杨菲同志为神经外科护士长,

胡燕同志为门诊部副主任(兼)。

免去:

徐玉翠同志神经外科护士长职务。

  

太湖县人民医院

2019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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