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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王丹等同志工作职务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10-13 11:15:02 浏览:9602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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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组〔201817 

关于王丹等同志工作职务的通知

各科室:

因工作需要,经中共太湖县人民医院机关委员会研究决定,

任命:

王丹同志为县医院医共体办公室主任;

章远明同志为医疗设备科副科长;

吴斌同志为儿科主任;

汪一夫同志为五官科主任。

免去:

蔡宗庆同志县医院医共体办公室主任职务;

曹爱明同志县医院医共体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熊旺来同志药学部副主任职务;

吴月萍同志儿科主任职务。

 

 

太湖县人民医院

                                 20181013

抄送:县卫计委党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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