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组〔2018〕16号
关于盛国全等同志工作职务的通知
各科室:
因工作需要,经中共太湖县人民医院医院机关委员会研究,并报县卫计委党组批准,
任命:
盛国全同志为医保办主任;
曹爱明同志为财务科科长;
熊旺来同志为医疗设备科科长;
免去:
盛国全同志财务科科长职务;
曹爱明同志医保办主任职务;
章远明同志医疗设备科科长职务。
太湖县人民医院
2018年10月13日
抄送:县卫计委党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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