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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组〔2018〕4号
关于沈平德等同志工作职务的通知
各科室:
经2018年1月30日院长办公会研究决定
任命:
沈平德同志为后勤保障科科长;
彭谦同志为后勤保障科副科长;
江明同志为监察室副主任;
卢红雨同志为审计室副主任。
太湖县人民医院
2018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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