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组〔2017〕9号
关于印发《太湖县人民医院预防职务犯罪专项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科室:
《太湖县人民医院预防职务犯罪专项活动实施方案》经医院研究同意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太湖县人民医院
2017年6月1日
抄送:县检察院、县卫计委
太湖县人民医院
预防职务犯罪专项活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推进我院行风建设,积极预防职务犯罪案件发生,根据安徽省卫生计委、安徽省检察院关于印发《全省卫生计生系统预防职务犯罪专项活动工作方案》、安庆市卫计委、安庆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印发《全市卫生计生系统预防职务犯罪专项活动实施方案》和太湖县卫生计生委、太湖县人民检察阮关于印发《全县卫生计生系统预防职务犯罪专项活动实施方案》(太卫(2017)4 号)的要求,经医院研究决定,在全院开展以“严肃行业纪律、预防职务犯罪”为主题的专项活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医院行风建设关系医疗质量和服务水平,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关系党和政府形象。加强行风建设是医院和各科室和主体责任,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行风”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工作要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预防职为犯罪方针,强化行业纪律,增强法律意识,突出预防在前,着力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体制机制。
二、目标任务
让全院广大干部职工人人都参与、人人有触动、人人受教育、行风得好转,进一步提高预防犯罪的自觉性,筑牢思想道德防线,使全院职工队伍宗旨意识有新的增强,工作作风有新的改进,服务水平有新的提高,预防制度进一步健全完善,权力运行更加规范高效,积极推动广大干部职工廉洁从政、廉洁从业、廉洁行医、廉洁修身。
三、活动内容及责任分工
(一)强化学习教育、筑牢思想防线
1、理想信念、党章党规党纪教育。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开展全院干部职工学习讨论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上的讲话精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国务院“约法三章”及省“三十条”要求、党章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党规党纪内容,认真学习“严肃行业纪律、预防职务犯罪”专项活动启运输仪式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汲取电视电话会上通报的全省卫生计生系统职务犯罪情况和违纪典型案件及驻省卫生计生委纪检组2015年以来5次通报的23起“四风”、腐败、违反“九不准”等典型问题的深刻教训,把学习教育覆盖到全院每一位工作人员。
牵头科室:监察室
配合科室:党群办、医教科、人力资源科
2、职业道德教育。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违纪违规调查处理暂行办法》、《安徽省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办法》、《计划生育工作“七不准”规定》、《人口和计划生育群众工作纪律》、《人口和计划生育检查考评工作纪律》等相关内容,以及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的通知》(国卫办发〔2013〕49号)、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安徽省卫生计生行风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卫医秘〔2015〕395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卫生计生系统行风建 设工作和意见》(皖卫医〔2017〕1号)等文件要求,作为全院广大医务人员职业道德教育重点内容,强化职业精神。各科室要认真组织好学习研讨活动,要开展一次“九不准”规定内容知识测试,把“九不准”的行为,纳入个人评先评优、职称职务晋升考核内容,实行一票否决,确保职业道德教育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牵头科室:人力资源科、医教科、护理部
配合科室:各临床、医技科室
3、正反典型教育。一是学习先进典型事迹,大力开展向先进典型赵炬同志、向“双百双优十佳医生护士”及医院先进典型学习活动,弘扬“敬佑生命、救死扶伤、甘于奉献、大爱无疆”的精神。
牵头科室:监察室
配合科室:医教科、护理部
二是开展多种形式警示教育,开展一次集中观看廉政教育片、参观廉政教育基地的现场教育活动,开展一次旁听职务犯罪案件和服刑人员现身说法的现场警示活动,邀请检察官作一次预防职务犯罪辅导报告,开展一次对重点岗位重点人员全覆盖的提醒谈话。县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查办职务犯罪案件职能优势,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共同做好预防宣传和警示教育。
牵头科室:办公室、监察室
配合科室:各科室
(二)全面对照检查,认真自查自纠
全院各科室要对照学习教育内容,以巡视巡察和检察机关办案中发现以及自身潜在的问题为导向,重点围绕以下几个方面全面对照检查,认真自查自纠,强化预防功能。
1、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反对“四风”等方面。
(1)是否存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
(2)是否存在用公款或集体资金违规吃请、送礼、旅游、发放福利、“酒桌办公”等问题;
(3)是否存在违规发放津贴、违规在社会组织兼职等问题;
(4)是否存在生冷硬推、与民争利、欺压百姓、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
(5)是否存在借公务差旅之机,变相公款旅游问题;
(6)是否存在医疗机构工作人员违规接受医药企业以学术研讨、交流学习、外出考察等名义开展的变相旅游问题。
牵头科室:办公室
配合科室:财务科、审计室、人力资源科、基建办、
后勤保障科、设备科
2、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方面。重点检查十八大以来医院重大事项决策、重大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方面:
(1)是否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进行集休研究;
(2)决策的依据、方案、内容、措施等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和上级要求;
(3)作出的决策是否属于权限范围,决策程序是否符合规定;
(4)是否按照规定公开相关决策事项,接受职工和社会的监督;
(5)是否存在临时动议、擅自决定或更改决议等情况。
牵头科室:办公室
配合科室:各有关科室
3、在人事招聘、干部提拨、职称评聘等方面是否坚持阳光公开,是否存在暗箱操作等问题。
牵头科室:人力资源科
配合科室:各有关科室
4、工程建设方面。认真梳理在建工程,竣工未决算工程的建设过程材料:
(1)查看立项、招标、工程变更是否符合相关要求;
(2)相关参数、标书制定是否有明显排他性;
(3)是否按要求开展跟踪审计;
(4)工程款是否按照合同约定支付;
(5)是否存在基建 人员收受工程承包方贿赂;
(6)是否存在招标采购制度不全或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
(7)招标采购过程中,是否存在领导干部违规干预、插手工程项目建设情况。
牵头科室:财务科、审计室
配合科室:基建办、后勤保障科
5、财务管理方面。检查卫生项目资金管理、计划生育奖励扶助资金等资金管理使用过程中:
(1)是否存在以权谋私、优亲厚友、虚报冒领、贪污侵占等问题;
(2)是否存在骗取、套取、违规使用新农合资金问题;
(3)工程、采购资金拨付是否严格遵守财务制度;
(4)是否存在以故意提前付款或拖延付款作为手段,索要、收受回扣行为;
(5)是否存在利用发放在岗在编人员工资或临时工劳务费等方式,虚报冒领
、套取单位资金情况;
(6)是否按照要求监管科研经费、国有资产;
(7)进一步排查是否存在“小金库”“账外账”问题;
(8)排查是否存在乱收费、私自收费、拆分项目收费等问题。
牵头科室:财务科
配合科室:各有关科室
6、药品、器械设备、耗材采购使用管理方面。
(1)凡要求集中采购的,是否全部实行集中采购,采购的具体品种、厂家等是否按程序进行;
(2)特殊非网上采购的,是否严格执行有关规定;
(3)医用设备和耗材购是否严格执行集中采购有关规定,是否存在关键参数有没有明显排他性或泄露标底情况,是否存在有关负责人或经办人员收受商家贿赂情况;
(4)货款支付是否按照合同要求进行。
(5)存货是否开展定期盘存。
(6)是否存在违规接受医药企业钩鱼式赞助、捆绑式设备投放,被医药企业借机捆绑销售试试剂耗材情况。
(7)是不存在领导干部违规干预、插手医疗单位药品器耗材招标采购情况。
牵头科室:医教科、药学部、设备科
配合科室:各有关科室
7、违反“九不准”方面。各科室要深入查找:
(1)是否存在医务人员个人收入与药品和医学检查收入挂钩;
(2)医疗人员是否存在开单提成、违规收费、违规接受社会捐赠资助、违规发布广告、违规私自采购使用医药产品、收受“回扣”“红包”、违规“统方”、参与医药产品、食品、保健品等推销活动,为他人进行非法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或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
(3)是否存在接受药品、医疗器械、卫生材料等生产经营企业或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各种形式给予的加扣,或参加其安排、组织或支付费用的营业性娱乐活动的问题;
(4)是不存在乱收费、分解项目收费、重复收费问题;
(5)医务人员在临床活动中是否存在索要和收受病人及家属“红包”、开大处方(特别是抗生素、激素、辅助药品的过度使用)、滥检
查、重复检查以及服务态度差等问题。
牵头科室:医教科、药学部
配合科室:各有关科室
(三)以查促纠促改,依规依纪处理
医院将对职务犯罪易发多发和重要岗位、关键环节、重点人群,全面清理自查自纠过程中发现的有关问题,对自查过程中存在问题的医为人员,须在8月10日前主动向医院或卫计委纪检组说明问题,主动上缴违规违纪违法所得。监察室对主动上交的款物造册登记,设立专项意见箱。对专项活动中主动交代全部问题、积极配合组织调查的,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检察机关要加强沟通,依规依法给予以从轻从宽处理,对隐情不报,不珍惜整改机会的,一经查实,一律从严从重处理。对涉案金额较大,涉嫌职务犯罪的,及时移交检察机关处理。
牵头科室:监察室
配合单位:各有关科室
(四)固化工作成果,注重源头预防
注重调查研究,深入探索职务犯罪原因、规律和特点,研究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方法、途径,结合本次专项活支中发现的薄弱环节和问题,认真归纳梳理,深刻剖析原因,明确整改重点。注重在源头预防上多下功夫,建立风险预警、纠错整改、内外监督、考核评价和责任追究机制,健全完善现金管理、财务审批、内部控制等管理制度,建立行政审批、工程建设、药品器械耗材采购等重要工作环节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制度,完善离任审计制度和廉政风险防控制度,坚持领导干部谈话、述职述德述廉、民主生活会、个人重大事项报告等制度。
四、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5月上旬——5月底)
医院成立预防职务犯罪专项活动领导小组(附后), 制定实施方案,分解责任任务,进行动员部署。
(二)组织实施(6月上旬——8月底)
各科室根据专项活动实施方案,开展多形式宣传、学习、研讨、测试、警示教育等活动,认真自查自纠,健全完善制度,推进专项活动深入开展。
(三)督导检查(9月上旬——10月上旬)
8月20前分别向县卫生计生委、县检察院上报专项活动阶段性工作总结。县卫生计生委、县检察院将通过明察暗访、实地查看、座谈走访等形式,加强专项活动开展情况督导检查。
(四)总结提高(10月上旬——11月上旬)
针对督查发现的问题,跟踪问效,追究责任。对专项活动中取得的经验进行总结,切实发挥预防作用。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此次预防职务犯罪专项活动医院组织实施,检察机关协助指导。
(二)加强宣传指导。要利用现有的宣传平台广泛宣传报道此次专项活动开展情况和取得的经验做法,将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长效化、日常化,真正把预防犯罪工作落到实处。检察机关要全面履行《安徽省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条例》赋予的
指导、监督职责、主动服务、主动联系,有针对性地开展调研,及时通报预防工作情况。双主要加强沟通协调,强化工作联动,切实形成整体合力。
(三)及时报送材料。各科室负责填写上报专项活动各阶段有关学习教育、自查自纠等内容,由医院汇总上报。
附件:1.太湖县人民医院预防职务犯罪专项活动领导小组
2.太湖县人民医院预防职务犯罪专项活动联络名单
附件1
太湖县人民医院预防职务犯罪专项活动
领导小组
组 长:方书法
邓亚东
副组长:甘志华
郑效珍 黄
平 周家林 李友侠
成 员:蔡宗庆
占校平 徐嫦娥 王琰琨 盛国全 章远明
程政刚 陈明祥 熊旺来 李敬明 陈芳梅 李军伟
王少华 张志英
各临床医技科室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医教科,蔡宗庆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附件2
太湖县人民医院预防职务犯罪专项活动
联络名单
县医院联系人:
王琰琨(党群办) 联系电话:4181065
陈芳梅(监察室) 联系电话:4181053
县卫生计生委联系人:
殷国平(医疗服务监管股) 联系电话:4167213
李进生(监察室) 联系电话:4160594
县检察院联系人:
余锦堂(预防科) 联系电话:4162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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