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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太湖县人民医院应对突发和 暴力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1-24 14:28:54 浏览:2090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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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医〔20172

 

关于印发《太湖县人民医院应对突发和

暴力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的通知

 

各科室:

2017116日院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将《太湖县人民医院应对突发和暴力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太湖县人民医院                    

2017116

 

主题词: 医疗 应急 预案 通知

发:医院各科室

太湖县人民医院办公室               2017116日印发

共印80



 

太湖县人民医院应对突发和暴力事件

应急处置预案

 

为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我院医患纠纷突发和暴力事件,规范处置行为,提高处置能力,有效地控制事态进一步升级,切实保障医务人员与国家财产的安全,维护医疗机构正常医疗秩序。根据国家卫计委关于贯彻落实五部委《关于依法惩处涉医违法犯罪维护正常医疗秩序意见》的九项要求及县卫计委《太湖县卫生和计划生育系统“平安医院”创建暨应对医患纠纷突发与暴力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并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应急处置预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建设“平安医院”的要求,快速科学地处置突发医患纠纷事件,维护医院正常的医疗、工作秩序,保护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及患者的合法权益,以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更好地为提高人民群众的健康保健水平服务,为构建和谐社会服务。

二、处置原则

(一)以人为本。采取各种措施,建立健全应对突发暴力事件的有效机制,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和暴力事件对社会造成的影响。

(二)预防为主。实行矛盾纠纷和不确定因素排查和定期上报制度,准确预测预警,落实各项防范措施,把事件解决在萌芽状态,减少各种突发暴力事件的发生。

(三)分级负责。制定相应的应对突发暴力事件应急预案,成立机构,明确责任,发生事件,要立足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协调各部门的力量,进行先期处理,力争把矛盾解决在基层。

(四)快速反应。一旦发生突发和暴力事件,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相关责任人必须迅速到达现场,稳定局面,防止事态进一步升级。

三、事件分级

根据事件性质、患者或家属过激行为程度等,将突发和暴力事件分为重大(Ⅰ级)、较大(Ⅱ级)、一般(Ⅲ级)。

(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为重大(Ⅰ级)事件:

1、医闹分子趁机打、砸、抢等,故意毁坏公共财物的;

2、威胁、恐吓甚至殴打医院工作人员的;

3、非法限制医务人员或调处人员人身自由的;

4、封闭医院出入口,阻止其它患者正常就医的;

5、非法架设路障,堵塞医院绿色通道及交通主干道的;

6、场面难以控制,有明显的暴力伤医倾向的。

(二)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为较大(Ⅱ级)事件:

1、家属不按规定时间将尸体移送至殡仪馆;

2、纠集人员占据医院等,扰乱医院正常医疗秩序;

3、在医院公共场所挂横幅、设灵堂、烧纸钱、放鞭炮等;

4、侮辱、漫骂致医务人员的;

5、场面一度失控,随时可能出现突发和暴力伤医事件的。

(三)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为一般(Ⅲ级)事件:

1、患者或家属不积极主动配合医患纠纷调查处理的;

2、在调处过程中患方扭曲事实,漫天要价,又不接受其它解决途径的;

3、利用患者家庭困难等因素,给调处人员施加压力的;

4、纠集少数人员,虽未滋事、闹事,但间接扰乱医院正常医疗秩序的;

5、个别患者或家属情绪激动,随时有可能出现带头滋事、闹事的行为倾向的。

四、应急处置

(一)机构与职责

成立太湖县人民医院应对突发和暴力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名单详见附件),负责统一组织、调度、指挥各部门参与应急响应行动,下达应急处置任务等。成立领导小组、技防组、保安组,工作职责如下:

医院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突发和暴力事件应急处置,统一调度和协调本院保安组和技防组开展工作,及时向县卫生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报告,并与综治、公安等相关部门联系,报告、通报有关情况和信息。

医院技防组:记录好医患纠纷突发和暴力事件现场,配合和协助公安机关负责医院视频监控情况的取证,为公安机关介入处置医闹事件提供法律依据。

医院保安组:坚决服从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和调度,维护医疗机构正常医疗秩序,保障医务人员人身安全和国家财产安全。

(二)预警和报告

医教科负责医院医疗投诉日常管理工作,要认真落实“首问负责制”,做到“有诉必答、有错必纠、有责必问”。投诉受理人员对投诉人应当予以热情接待,认真仔细听取投诉人反映问题,要多与患者或家属沟通,对于能够当场协调处理的,应及时当场协调处理,对于无法当场协调处理的,要及时向投诉办公室负责人和分管领导报告,并向患者或家属做好解释工作,把医疗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同时要有敏锐的觉察思维,一旦发现有可疑发生突发和暴力事件的苗头,要及时向分管领导报告,医院分管领导在处置事件的同时,根据事态的进展情况逐级向上报告,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三)响应和终止

1、应急响应

一旦发生突发和暴力事件,事件发生科室负责人立即向分管领导及医院领导小组报告;医院领导小组立即分别向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和当地公安机关报告;医院调集本单位保安组,保护医务人员人身和公共财产安全,维护医院正常医疗秩序。对于已介入调处的,医患纠纷调处理办公室应撤出调解现场或立即中止调解工作,及时向县综治委和公安机关报告,并下达书面告知书。具体如下:

1)发生重大(Ⅰ级)突发和暴力事件时(以采取强制措施为主、沟通和劝阻为辅的方式):

1.1、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应急处置小组及时向县综治委、县公安机关报告,同时借助当地公安机关力量,维护医院正常医疗秩序;

1.2、医院技防组收集好医患纠纷突发和暴力事件相关证据,为公安机关采取相应措施提供依据;

1.3、医院协助公安机关拆除非法路障,及时疏通绿色通道及交通主干要道;

1.4、医院协助公安机关对医患纠纷突发和暴力事件的相关责任人采取强制措施;

1.5、医院保安组要密切观察事态进展,一旦发现有暴力伤医的苗头,要及时报告并配合公安机关给予制止。

2)发生较大(Ⅱ级)突发和暴力事件(以采取强制措施、沟通和劝阻并重的方式):

2.1、经医院劝阻,患者尸体2小时内未按要求移送至太平间、殡仪馆或移出医院范围的,请求公安机关介入处理;

2.2、保安组协助公安机关疏散集中人群,维护医院正常医疗秩序,保护医务人员人格尊严不受侵害;

2.3、保安组及时阻止患方在医院公共场所的不理性行为,经劝阻无效的,协助和配合公安机关采取相关措施;

2.4、患者或家属出现医闹行为时应及时进行劝阻,明确告知医闹行为可能引发的后果;

2.5、密切观察事态发展,必要时向县综治办报告,请求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

3)发生一般(Ⅲ级)突发和暴力事件(以采取沟通和劝阻为主、强制措施为辅的方式):

3.1、及时向县综治办报告,请求当地乡、村领导介入,疏散集中人群和做好维稳工作;

3.2、对带头滋事、闹事的当事人,医院协助公安机关按相关法规、条例给予相应处理;

3.3、及时劝阻患者或家属不理性维权行为,明确告知解决纠纷的方法和途径;

3.4、保安组维护好医院正常医疗秩序,密切关注事态进展。

2、应急终止

医疗纠纷处置结束,纠集的人员和患者尸体撤离医院现场,医院医疗、工作秩序恢复正常,由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应对医患纠纷突发和暴力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负责宣布应急终止。

五、工作要求

(一)建立快速反应机制。各科室要制定工作措施,健全工作制度,进一步明确相关组织及个人的工作职责,健全逐级报告制度,医院行政总值班不得擅自离岗,要加强对临床科室的巡视力度,通讯设备确保24小时畅通,一旦发生医患纠纷突发和暴力事件要立即报告,并负责现场协调和初步处置。为建立预警和快速反应机制,各相关科室要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应急处置预案,组织突发和暴力事件应急模拟综合演练,提高应急体系协同作战和快速反应能力。

(二)健全警医联动机制。院办室、保卫科要加强与当地派出所(医院警务室)的日常沟通与协调,探索建立警医联动管理新模式,在警务室的指导、协调和配合下,积极开展医院安全保卫检查、医院治安巡查和医院安全大排查,通过健全医警联动机制,进一步密切医警关系,推动加强医疗机构治安保卫工作机制和安全防范体系建设,切实维护良好的医疗秩序。

(三)强化三防系统建设。切实加强安保系统建设力度,确保安保设备、设施按相关文件要求及时配备到位,定期对医院三防设备、设施进行维护和保养,保障三防设备、设施处于正常应用状态,制定日常安全保卫工作方案,建立和健全安全责任制度,强化日常人力、物力、财力储备,不断增强医院自身应急处置能力。

 

附件:太湖县人民医院应对突发和暴力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

 

附件:

太湖县人民医院应对突发与

暴力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

 

  长:方书法  

副组长:邓亚东  甘志华  郑效珍  黄 平

  员:蔡宗庆  王佩芝  徐嫦娥  王少华  沈平德

        盛国全  黎朝兵  方旺敏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医教科,黄平同志兼任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蔡宗庆、王佩芝同志任副主任,黎朝斌、宋识、甘霖等同志为成员。负责协调医患纠纷突发和暴力事件的应急处置,及时报告事态进展有关情况和信息。

 

医院技防组:方旺敏

医院保安组:黎朝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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