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医〔2016〕17号
关于修订《太湖县人民医院突发事件及
紧急医疗救援实施细则》的通知
各科室:
为进一步加强医院突发事件及紧急救援能力,现将修订后的《太湖县人民医院突发事件及紧急医疗救援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严格贯彻执行。
附件:1. 太湖县人民医院紧急救援专家补助申请表
2. 太湖县人民医院应急医疗救治队通讯录
太湖县人民医院
2016年10月21日
主题词: 突发事件 应急 医疗救援 通知 |
发:各科室 |
太湖县人民医院办公室 2016年10月21日印发 |
共印50份
太湖县人民医院突发事件及
紧急医疗救援实施细则
为进一步提升我院整体医疗救治水平和能力,使危重患者能得到及时、合理、高质量的救治,根据《太湖县人民医院突发事件及紧急医疗救援预案》,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成立医疗救治组织
医疗救治应急队在医院应急处置领导小组领导下,实行快速反应、及时到位、分工合理,迅速开展救治工作。
队 长:黄 平
副队长:蔡宗庆 占校平
成 员:徐汪松 王佩芝 王 丹 王 飞 章启松
黄陈宋 王小池 张爱琴 汪功勋 总值班
医疗救治应急队全面负责院前、院内危重伤病员的急救,成批伤员的分诊救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病员的分诊救治等。队长负责组织和总指挥,队员执行队长的指令,按分工负责具体的组织协调工作和联络各部门人员。
成立医疗救治专家组,专家组成员接到通知,及时(10分钟内)赶到救治现场,按分工开展救治工作 。
(一)外科专家组:
组长:孙 伍
成员:孙季生 朱启文 江腊梅 章朝霞 王先荣
刘 棣 潘 建 方晓葆 甘建华 张 林 宋永宏
程 鹏 徐 勇 汪一夫 赵 敏
(二)内科专家组:
组长:徐汪松
成员:王茂盛 刘亚松 张凯林 舒登峰 张正江 昂朝新
汪功勋 张武汉 张华明 吴月萍 吴 斌 陈武华
二、工作流程
(一)预案启动:
各科室出现以下情形立即报告医教科(非工作时间报告总值班),医教科和总值班了解情况后立即报告分管院长,启动应急预案。
1.全院各科室危重病人需医院组织抢救的;
2.急诊科有院前急救病人需医院组织抢救的;
3.急诊科120接到成批伤员或食物中毒等公共卫生事件报警电话的。
(二)预案实施:医疗救治应急队队长根据报告的情况,立即通知相关专家赶到急救现场,并通知联络员赶到急救现场协助组织和协调抢救工作。
1. 医疗救治应急队队长或副队长在接到报告后应迅速赶往现场指挥,负责组织救治,明确分工。根据应急事件的规模性质等情况,按医疗法律法规的规定报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疾病控制中心、县政府应急办。
2.心肺复苏病人要求麻醉科、心血管内科、重症医学科专业及原发病相关专业的专家必须参加救治。
3.成批伤员救治要求外科、骨科、神经外科、眼耳鼻喉科专业的专家必须参加。
4.食物中毒、可疑传染病暴发等公共卫生事件病员救治要求感染科、内科、儿科专业的专家必须参加。
三、工作要求
1.各科室医务人员要树立危重病人急救意识,严格落实诊疗常规和医疗核心制度。对责任心不强、违反诊疗常规和医疗核心制度,错过危重病人最佳抢救时间、抢救措施不当引发医疗纠纷的当事人按医院已出台的规定执行处罚。
2.专家组成员在接到通知后,无正当理由的必须在10分钟内赶到急救现场,若存在出差、正在手术等治疗实施过程中、不在城区内等客观原因,必须说明清楚,医教科要审核事先是否履行请假手续。对拒不接听电话、无正当理由不及时赶到抢救现场参加救治工作的专家,第一次按《太湖县人民医院奖惩办法》(院组〔2013〕17号附件1)中相关规定执行处罚,第二次直接认定医德医风考评为较差等次,按《太湖县人民医院岗位竞聘实施方案》(院组〔2013〕23)中相关规定延迟一年参加竞聘,三年内不得晋升上一级岗位,同时取消救治专家资格;对在应急事件中拒绝、推诿收治病人的当事人,延迟一年参加竞聘,三年内不得晋升上一级岗位。
3. 各科室当班人员要履行好岗位责任制,严格落实急会诊制度,对违反急会诊制度者,按《太湖县人民医院奖惩办法》(院组〔2013〕17号附件1)中相关规定执行处罚。
4. 应急事件由医院组织,在非工作时间或在城区外,参加的应急急救队专家组成员每人次从院长基金中补助100元,其他人员属加班者按医院加班标准补助。由急诊科填写《太湖县人民医院应急医疗救援补助申请表》(附件1),每季度申报一次,医教科审核,财务科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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