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医〔2016〕15 号
太湖县人民医院关于印发新技术 新项目
临床应用管理制度及引进新技术 新项目
奖励办法的通知
各科室:
《太湖县人民医院新技术、新项目临床应用管理制度》《太湖县人民医院引进新技术、新项目奖励办法》经医院研究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太湖县人民医院
2016年9月6日
主题词: 医疗 新技术 新项目 通知 |
发:医院各科室 |
太湖县人民医院办公室 2016年9月6日印发 |
共印50份
太湖县人民医院新技术、新项目
临床应用管理制度
为促进我院持续发展,提高学科整体医疗技术水平,进一步规范新技术、新项目的申报和审批流程,完善新技术项目的临床应用质量控制管理,保障医疗安全,提高医疗质量,根据卫生部《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卫医政发〔2009〕18号)、安徽省卫计委《关于取消第三类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准入审批实行备案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卫医秘〔2016〕25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的实际,特制定我院新技术、新项目临床应用管理制度。
一、组织领导:
医院成立新技术、新项目临床应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新技术、新项目的申请、论证、审批、监管。
组 长:方书法
副组长:邓亚东 甘志华 郑效珍 黄 平 周家林 李友侠
成 员:蔡宗庆 占校平 徐汪松 盛国全 曹爱明 章远明
王 飞 张志英 程政刚 熊旺来 陈明祥 方旺敏
王 丹
下设新技术、新项目临床应用管理小组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医教科,负责新技术、新项目临床应用日常管理。
二、新技术、新项目界定范围:
指在我院范围内首次应用于临床的诊断和治疗技术,包括:
(一)使用新试剂的诊断项目;
(二)使用二、三类医疗器械的诊断和治疗项目;
(三)创伤性诊断和治疗项目;
(四)生物基因诊断和治疗项目;
(五)使用产生高能射线设备的诊断和治疗项目;
(六)其它可能对人体健康产生重大影响的新技术、新项目。
三、医疗技术分类分级管理:
(一)第一类医疗技术项目:安全性、有效性确切,由我院审批后可以开展的技术。
(二)安徽省第二类医疗技术项目:安全性、有效性确切,但涉及一定伦理问题或者风险较高,由我院审批后报市卫计委备案后才能开展的医疗技术项目。
(三)国家第三类医疗技术项目:安全性、有效性不确切,风险高,涉及重大伦理问题,或需要使用稀缺资源,必须限制临床应用。
四、新技术、新项目准入申报流程:
(一)开展新技术、新项目的临床、医技科室,项目负责人应具有主治医师以上专业职称的本院职工,认真填写《新技术新项目开展申请表》(附件1),经科室讨论审核,科主任签字同意后报送医教科。
(二)在《申报表》中应就立项依据、技术方案、申请经费、设备保障进行详细的阐述。
五、新技术、新项目准入审批流程:
(一)项目初审:
医教科会同有关职能科室对科室申报的新技术、新项目进行审查,审查内容包括:
1、《新技术新项目开展申请表》;
2、申报新技术、新项目是否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诊疗操作常规;
3、申报的新技术、新项目是否具有科学性、先进性、安全性、可行性和效益性;
4、申报的新技术、新项目所使用的医疗仪器和药品资质证件是否齐全;
5、参加成员的科室、专业、职务、职称、相关研究业绩、分工及职责、是否能够满足开展需要;
6、其他应当提交的材料。
(二)项目复审:
初审符合条件的,申请科室按照申报表内容准备论证答辩(以PPT形式汇报)报医教科,由医院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审批。通过审批后,对于开展的第一类新技术、新项目即可施行。对于第二类、三类医疗技术,需按安徽省卫计委《关于取消第三类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准入审批实行备案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卫医秘〔2016〕259号)文件备案后实施。
六、新技术、新项目临床应用质量控制流程:
(一)批准后的医疗新技术、新项目,实行科室主任负责制,按计划具体实施,医教科负责协调和保障,以确保此项目顺利开展并取得预期效果。
(二)在新技术、新项目临床应用过程中,主
(三)新技术、新项目在临床应用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主
1.开展该项技术的主要专业技术人员发生变动或者主要设备、设施及其它关键辅助支持条件发生变化,不能正常临床应用的;
2.发生与该项技术直接相关的严重不良后果的;
3.发现该项技术存在医疗质量和安全隐患的;
4.发现该项技术存在伦理道德缺陷的。
七、新技术、新项目监督管理流程:
(一)医教科作为主管部门,对于全院开展的新技术、新项目进行全程管理和评价,制定医院新技术、新项目管理档案,会同有关职能科室对全院开展新技术、新项目不定期进行督查,及时发现医疗技术风险,并督促相关科室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将医疗技术风险降到最低程度。
(二)医教科会同有关职能科室定期追踪项目的进展情况,对其疗效、社会效益及经济效益进行分析评估。
(三)新技术、新项目时限周期为一年,起始时间从医院批准或上级卫生部门批准之日起计算。
每季度科室向医教科上交新技术、新项目工作报告表(附件2),内容包括诊疗病例数、适应证掌握情况、临床应用效果、并发症、合并症、不良反应、随访情况、安全性、有效性等。
(四)各科室在开展新技术、新项目过程中所遇到的各种问题,应及时向医教科汇报,周期满后将开展新技术、新项目的情况做出书面汇总,填写《新技术、新项目工作报告》(附件2),内容包括诊疗病例数、适应证掌握情况、临床应用效果、并发症、合并症、不良反应、随访情况、安全性、有效性、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对于医疗安全好、有效性好,具有经济和社会效益的新技术、新项目将不再纳入新技术、新项目管理,列为常规技术管理,科室可继续开展应用。
八、各科室申报的新技术、新项目未在规定时间上报年度工作报告的,视为放弃本年度新技术、新项目评奖。
九、各科室严禁未经审批自行开展新技术、新项目,否则,将视作违规操作,由此引起的医疗或医学伦理上的缺陷、纠纷、事故将由当事人及其科室负责人承担全部责任。
十、未尽事宜由新技术、新项目临床应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1.《太湖县人民医院新技术项目开展申请表》
2.《 太湖县人民医院新技术、新项目工作报告》
太湖县人民医院引进新技术、新项目
奖励办法(试行)
为充分调动我院医疗卫生技术人员在医疗工作中努力研究与开发创新的能力,积极引进国内外成熟、适用、先进的医学新技术、新项目,进一步提升我院的医疗技术和服务能力,打造学习型医院,实现科技兴院,推动我院医疗科学技术发展,为争创“三级医院”做好人才培养和技术储备,特制订本办法。
第一条 本办法适用范围为经医院批准的新技术、新项目。
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医学新技术是指成熟、适用、先进,在预防、诊断、治疗、护理、康复等工作中有明显社会、经济效益,填补院内空白,符合知识产权要求的新技术、新项目。
第三条 引进的医学新技术必须为在国内外应用的医学新技术。依靠我院的技术力量和设施条件,能够成为常规开展的服务项目,能够证明本单位可熟练掌握该项技术,并拥有很好的病源量,能够取得不错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第四条 医院鼓励各科室积极引进医学新技术、新项目,经医院评审通过的新技术、新项目,医院将给予必要的硬件建设和工作经费的支持。对于新开展的新技术新项目,其费用不纳入医院医保费用考核,在项目管理期内实行单独考核。
第五条 我院新技术、新项目引进奖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
一等奖:属市内首次引进,关键技术水平处于市内领先水平,熟练掌握新技术并达到原技术的各项技术指标,取得明显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二等奖:属县内首次引进,关键技术水平处于县内领先水平,熟练掌握新技术并达到原技术的各项技术指标,取得一定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三等奖:属院内首次引进,主要是引进医疗适宜技术,在医疗服务中应用,取得较好的社会效益和一定的经济效益。
第六条 新技术、新项目引进奖每年评审一次,由医教科组织相关专家评审,并在院内公布获奖项目。
第七条 奖励标准:予以项目引进科室和项目主要完成人颁发获奖证书,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分别奖励科室10000元、8000元和5000元。
奖金的分配原则:按奖金总额的75%以上应发给主要完成者(前三位),第一完成者所获奖金应不低于奖金总额的50%。确定直接参与该项目的其他人员,由科室视情况给予奖励。
第八条 创建重点科室奖。
对通过省级、市级、县级重点专科验收的科室,分别奖励科室20000元、10000元和5000元。
第九条 下列情况不属于引进新技术、新项目范围。
1.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或属落后、淘汰技术,不宜再行使用。
2.引进的技术未得到同行公认,有明显争议,或引进的技术尚不成熟,不能广泛推广应用。
3.单纯依靠引进的设备、药物和生物制品开展新技术工作,技术难度不高。
第十条 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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