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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严格遵守“九不准” 守住行为规范底线培训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5-28 10:12:30 浏览:1573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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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组〔201417

 

关于开展严格遵守“九不准”

守住行为规范底线培训工作的通知

 

各科室:

根据省卫生厅《关于开展严格遵守“九不准”守住行为规范底线培训工作的通知》(卫察秘〔2014223号)要求,为加强医务人员医德医风教育,增强廉洁从医意识,不断提高群众对医疗服务的满意度,现就在全院开展主题为“严格遵守‘九不准’守住行为规范底线”的医德医风教育培训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组织

此次培训由医教科牵头负责,监察室、人力资源科、网络中心协助,具体负责实施培训工作,包括登记签到、组织培训、培训考核及学分申报等。

二、培训内容

1.­信仰 渴望 梦想主讲人:金国文  省纪委驻卫生厅纪检组副组长、省监察厅驻卫生厅监察室主任)。

2.不为良相  愿为良医(主讲人:金玉莲  安徽省儿童医院党委书记、院长)。

3.《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规范》解读(主讲人:邓利强  中国医师协会教授)。

4.医患和谐与权利双向保护 (主讲人:王和平  中国卫生法学会会员主任医师 )

三、培训对象

全院卫生技术人员。

四、培训方式、考核

(一)培训方式:本次培训采用播放光盘的形式进行培训。

(二)培训时间及地点:培训地点在门诊七楼会议室。

本次培训分为两期:第一期531日至62日每天下午,第二期63日至65日每天下午,具体安排见附表《培训课程时间安排表》。各科室卫技人员要妥善安排参加培训时间,要保证全员参加培训考核。

(二)培训考核:培训结束后采取笔试的方式对参加培训人员进行考核,考试时间另行通知。对培训合格者将授予国家级I类学分3分。

五、培训要求

各科室要切实加强行风建设,认真组织好培训工作,此次培训作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素质教育培训内容之一,所获得的学分作为继续医学教育定期考核必备学分之一。“九不准”学习贯彻落实情况作为医务人员医德医风考评重要内容。

对不参加培训考核的人员继续医学教育定期考核定为不合格,不得晋升晋职。

 

附件:

培训课程时间安排表.doc

 

太湖县人民医院

                                   2014528

 

 

 

 

 

 

 

 

主题词:九不准  培训  通知

发:医院各科室

太湖县人民医院办公室              2014528日印发

                                              共印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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