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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全院开展医疗服务收费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4-25 10:59:17 浏览:1509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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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组〔201410

 

关于在全院开展医疗服务收费突出问题     

专项整治的通知

各科室:

为进一步规范全院各科室服务和收费行为,严格收费标准,控制门诊和住院患者次均费用,切实减轻病人医疗负担,为建设和谐太湖做出积极的贡献,结合医院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安排,经2014424日院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在全院开展医疗服务收费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活动。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整治范围

全院各科室。

二、整治内容

(一)各科室是否严格执行国家收费政策,对于不符合物价政策,无依据的收费项目,坚决予以清理取缔。

(二)实行公示制度,医院根据物价局文件要求,将相关医疗服务收费项目进行公示,做到患者明白消费、明白服务。

(三)实行住院费用“一日清单”制度,将住院费用“一日清单”制度列为“医疗惠民行动”措施之一。在门诊大厅住院结算处设置自助查询系统,患者可自行查询每天发生的费用情况。患者或其家属如需了解各项费用的明细内容,各护办室必须积极配合,帮助查询费用发生的详细情况,对需要打印的提供打印服务。患者或家属对其费用查询后,提出质疑的,应及时查明原因,作出明确解答。费用记录有误的,要及时纠正。

(四)各科室住院病人次均费用情况。各科室应认真自查,针对存在的不合理现象,尽快整改落实。要控制高值耗材的使用,对正在使用的高值耗材部分,进行认真梳理和规范。

(五)各科室门急诊次均费用执行情况。各科室要控制抗生素的使用,杜绝大处方的发生,合理进行医疗检查。

三、组织领导

医院成立医疗服务收费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院范围内医疗服务收费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工作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长:方书法

副组长:邓亚东  甘志华  郑效珍  周家林  李友侠

   员:黄    占校平  盛国全  蔡宗庆  李敬明

        龙改香  方望敏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财务科),具体负责整治活动的组织协调、督查等工作。

领导小组负责督促各科室合理开具处方,控制抗生素的使用,合理进行必要医疗辅助检查,依据国家政策、物价局相关文件,规范收费,杜绝搭车收费、乱收费、重复收费等行为的发生。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开展医疗服务收费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是医院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举措。各科室务必高度重视,科主任为第一责任人,要按照行动方案要求,认真动员部署,建立相关工作机制,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                                                       2(二)完善制度。各科室要通过开展医疗服务收费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不断总结经验,结合医院开大处方专项整治行动,杜绝搭车收费、乱收费、重复收费等行为的发生,并将其转化为常态化管理工作,形成医院行业作风建设的长效机制。

(三)严肃查处。严肃查处乱收费行为,对查实者实施责任追究。对领导不力、疏于管理、发生严重不正之风问题又不积极整改的科室,追究科主任领导责任。对出现不规范收费行为的科室,发现一次全院通报批评,两次取消科室年终评优资格,对屡次出现乱收费行为的科室在2个月内无任何改进措施的,追究科室主任和相关人员的行政责任。

太湖县人民医院 

2014425

主题词:收费  专项整治    通知

抄送:县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第九督导组,县卫生局。

太湖县人民医院办公室           2014425日印发

                                              共印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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