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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湖县人民医院总值班制度

发布时间:2014-03-07 10:28:08 浏览:2929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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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湖县人民医院总值班制度

 

为切实做好总值班工作,规范工作程序,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医院安全,根据二级甲等医院标准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一、值班安排

1.医院总值班工作由院领导轮流总带班。

 2.值班时间为非正常上班时间,节假日设24小时总值班。总值班设立值班室。

    3.总值班由职能科室正副科长轮流值班,为照顾老同志,男 55 周岁、女 50 周岁以上一般不安排值班。

    4.办公室负责编排总值班值班表,对新参加值班的人员进行培训;值班人员要严格按照值班表值班,因故不能值班的,应当提前与其他值班人员协商调换,并报办公室备案。

5.总值班电话内线885777,外线18055695777

 

二、总值班职责

(一)院领导值班职责

1.医院实行院领导值班制度,由院办公室负责每月排班。

2.院领导值班实行二线班,不设值班室。

3.值班院领导负责处理总值班无法处理的各类医疗、护理、行政事务并检查总值班工作执行情况和上岗情况。

(二)总值班职责

1.遇重大抢救,及时通知院领导、院办、医教科、医疗质量管理科及护理部并协调有关科室组织抢救。

2.夜班及节假日值班时对急诊科、各病区、医技检查科室等关键岗位进行全面检查。

3.及时传达、处理上级指示和紧急通知等事项。

4.及时、妥善处理医患矛盾。

5.遇到重大、突发事件时及时通知院领导,并组织或配合其他部门的联合行动。

6.总值班人员根据需要有权代表院长协调各科室人员及灵活调用医院机动车辆等物品。

7. 总值班实行每晚巡查制度并做好记录工作。

8.及时真实填写《总值班工作记录表》。

 

三、其他事项

1.院办负责总值班排班,于每月30日前下发相关值班人员。

2.总值班实行交接班制,若因未交班造成漏班的,责任由交班者承担。请假20日以上者需提前告知院办,经分管领导批准后暂不予排班。

3.在安排好科室工作情况下,正常值班补休半天,由科室自行安排。

4.对无故不参加总值班人员一次扣罚20元,3次以上者由院领导诫勉谈话,扣罚当月奖金补贴系数0.1

5.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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