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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官科、皮肤科用耗材询价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23-02-23 14:50:56 作者:网站管理员 浏览:2011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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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湖县人民医院以询价方式对五官科、皮肤科用耗材进行采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供应商须知:

1、被询价的供应商必须是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相关要求。

2、供应商所投产品必须是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范围内的。

3、供应商应就采购人清单的技术支持与售后服务做出书面承诺。

4、产品须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符合国家和行业有关标准,保证原产正品供货,提供相关资料。本次询价采购的耗材品规数量、预算、技术要求等详见附件(附件1:询价耗材目录表及技术要求)

5、投标文件封面及封袋应写明:投标项目(产品)名称、供应商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日期。

6、参与本次询价的供应商须在报价响应时提供以下资料:

1)投标文件目录;

2)报价表(注明品牌、规格型号、报价,金额合计,不得虚假响应。可收费耗材需提供国家医保耗材27位码;格式见附件(附件3)

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医疗器械经营(生产)许可证》和产品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注册登记表》、注册证的附件(产品技术要求)复印件,产品使用说明书;

5)售后服务承诺书;

6如投标人不是法定代表,需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附件2:法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7)国家法律法规要求须提供的其他资料。

投标文件按上述资料的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两份,正本一份,副本一份。均应密封并加盖单位公章。

8、供应商如不按以上要求,所递交的文件将不被接受。

9、本次招标不现场开标,投标人可以将密封件邮寄或送达采购人。开标结果在太湖县人民医院网站公示。

二、递交投标函截止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331 17 00分

地点:太湖县人民医院新院区行政楼设备科

联系人:章先生

联系方式:0556-418750918055695759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不予受理。

不符合询价函要求的报价函为无效报价函。虚假应标的将纳入不良记录。

三、成交原则:

在符合国家标准、我院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以最低价确定成交供应商。如出现最低价单价并列相同,则由相同的几家二次密封报价,价格最低者中标。供应商报价和承诺一经认可,即为成交的合同价。在公示到期后及时签订供货合同。

四、交货地点:太湖县人民医院

五、货物数量:根据临床需要。

六、合同期限:暂定1年,双方无异议最多可延续1年。在合同期限内双方不得随意变更条款。无故终止合同,停供断供的成交人将纳入不良记录。

七、付款方式:耗材验收合格入库后90个工作日内付款。

八、监督电话:0556-4161796.

九、预算控制价、性能及参数要求见附件超过预算控制价的为无效报价。

               

太湖县人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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