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太湖县人民医院新生儿监护仪及黄疸治疗箱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已批准采购,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拟邀请收到投标邀请书的供应商参加该项目投标。
2. 采购内容
采购新生儿监护仪肆台、新生儿黄疸治疗箱贰台,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清单,采购预算价为23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供应商,且营业执照中注明的经营范围含有本次采购内容的生产或销售;
3.2投标人如为生产厂家,应具备《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须在有效期内);如为代理商或经销商投标,应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备案凭证);
3.3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查询网址:http://www.creditchina.gov.cn/、http://www.ccgp.gov.cn/);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只接受收到投标邀请书的供应商参加,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可于2019年1月9日至2019年1月11日17:00前到太湖县人民医院设备科报名并索取邀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9年1月14日17时00分,地点为太湖县人民医院设备科。
6.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太湖县人民医院
地 址:太湖县新城人民路
联 系 人:熊先生
电
话:0556-4185335
太湖县人民医院
2019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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