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区有关医疗卫生单位党组织,局机关党支部:
为加强市卫生系统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督促检查与指导工作,经局党组研究决定,成立市卫生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督导组(以下简称“局督导组”),在市卫生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局督导组人员组成和督导工作分工
第一督导组
组 长:储艳云 局党组书记、局长
成 员:苏 波 局办公室主任
钱 昕 局医改办副主任
督导单位:市立医院、市一院
第二督导组
组 长:施 勤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 员:江小网 局人事教育科科长
陈先锋 局监察室副主任
督导单位:市精神病医院、市血防所、市卫生监督局、市卫生信息与继续医学教育考试管理中心
第三督导组
组 长:欧阳海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 员:李 煌 局基层卫生与妇幼保健科科长
范兰芳 局疾病预防控制局副局长
督导单位:市二院、市疾控中心、市妇幼保健所
第四督导组
组 长:纪明勤 局党组成员、副调研员
成 员:王胜利 局规划财务科科长
程 慧 局医政药政科副科长
督导单位:市石化医院、安庆红十字中心血站、市紧急救援中心
二、主要职责
1.传达中央、省委、市委和市卫生局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的有关精神及工作要求,督促抓好落实。
2.审核所督导单位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
3.参加所督导单位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会议和重要活动。
4.了解和掌握教育实践活动进展情况,向所督导单位提出工作建议。
5.全程参与所督导单位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
6.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发现和分析存在的问题,并督促解决。
7.及时向市卫生局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反映情况,提出意见建议。
各单位党委(总支、支部)要积极支持局督导组的工作,在单位开展教育实践活动时,应提前向局督导组汇报有关情况,及时报送相关材料。
中共安庆市卫生局党组
2014年2月8日
抄报:省卫生厅,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市政协、市纪委,
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
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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