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太湖县人民医院网站!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旧栏目 > 党的群众路线教育 > 文件通知

关于成立市卫生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督导组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2-19 10:57:15 浏览:2177 次
【字体大小:

市区有关医疗卫生单位党组织,局机关党支部:

为加强市卫生系统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督促检查与指导工作,经局党组研究决定,成立市卫生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督导组(以下简称“局督导组”),在市卫生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局督导组人员组成和督导工作分工

第一督导组

  长:储艳云  局党组书记、局长

  员:苏    局办公室主任

    局医改办副主任

督导单位:市立医院、市一院

第二督导组

  长:施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员:江小网  局人事教育科科长

陈先锋  局监察室副主任

督导单位:市精神病医院、市血防所、市卫生监督局、市卫生信息与继续医学教育考试管理中心

第三督导组

  长:欧阳海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员:李    局基层卫生与妇幼保健科科长

范兰芳  局疾病预防控制局副局长

督导单位:市二院、市疾控中心、市妇幼保健所

第四督导组

  长:纪明勤  局党组成员、副调研员

  员:王胜利  局规划财务科科长

            局医政药政科副科长

督导单位:市石化医院、安庆红十字中心血站、市紧急救援中心

二、主要职责

1.传达中央、省委、市委和市卫生局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的有关精神及工作要求,督促抓好落实。

2.审核所督导单位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

3.参加所督导单位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会议和重要活动。

4.了解和掌握教育实践活动进展情况,向所督导单位提出工作建议。

5.全程参与所督导单位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

6.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发现和分析存在的问题,并督促解决。

7.及时向市卫生局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反映情况,提出意见建议。

各单位党委(总支、支部)要积极支持局督导组的工作,在单位开展教育实践活动时,应提前向局督导组汇报有关情况,及时报送相关材料。

 

 

中共安庆市卫生局党组

201428

 

 

 

 

 

 

 

 

 

抄报:省卫生厅,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市政协、市纪委,

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

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