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太湖人民医院肿瘤防治中心(放疗中心)窗帘采购安装项目,业主单位为太湖县人民医院,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参加本工程报价活动。
二、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包括不限于太湖人民医院肿瘤防治中心(放疗中心)窗帘采购制作安装,详见招标采购清单及最高投标限价等。
2.2工程实施地点:太湖县人民医院(太湖县新城普贤路120号)
2.3招标采购清单:
序号 |
货物名称 |
单位 |
预估数量 |
备注 |
1 |
窗帘 |
米 |
1200 |
按1:1.8倍褶皱比计算 |
2 |
窗帘轨道(静音) |
米 |
220 |
|
2.4标段划分:1个标段
2.5工期要求: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制作安装调试完毕并经验收合格后交付使用
2.6质量要求:满足国家及行业相关规范、规定以及使用要求。
三、资格条件要求
3.1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3.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四、报价范围:本工程最高投标限价39860元。报价单位的投标报价低于或等于最高投标限价的为有效投标报价(但投标价格低于成本的除外);报价单位的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为无效报价。
五、成交原则:在满足报价实质性要求的前提下,按报价由低至高的顺序进行排序,并以排序后报价最低的单位为成交人。如出现两家或两家以上的有效最低报价相同,则业主代表现场抽签确定成交人。如投标单位或有效投标报价不足三家,投标活动正常举行。
六、本工程报价活动定于2023年 7 月 10 日 15 时 30 分在 太湖县人民医院行政楼三楼会议室举行(地址:太湖县新城普贤路120号)。请于2023年 7 月 10 日 15 时 30 分前现场密封递交报价文件(正副本),递交地点为 太湖县人民医院行政楼三楼会议室(地址:太湖县新城普贤路120号),未按要求送达或逾期送达将不予接受。
七、参加本工程报价活动代表现场出示材料要求:
1、若法定代表人本人到场应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附后)
2、若委托代理人到场应出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
八、履约保证金:无
九、质保及售后服务:
9.1 验收合格之日起不低于三年(整体免费质保)。
9.2 成交人应在接到报修通知后 1 天内上门维修完成,若成交人未按约定时间执行或提供相应的质量保证期内的服务,由此给业主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包括业主方委托第三方提供服务、维修或重新更换材料等支出的费用,由成交人承担。
十、付款方式:工程安装完毕并验收合格后,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确认后付至结算价款的100%。
十一、其他事项说明
11.1 技术要求
序号 |
产品名称 |
技术参数 |
|
窗帘
|
▲1.成份(%):100%聚酯纤维; 9.甲醛含量(mg/kg):≤75; 14.遮光率(%):≥99; 17.顶破强力(N):≥2300N; 18.透气率(%):≥44; 19.机织物密度(根/10cm):经向:660±6,纬向:495±5; 20、易去污性(级):初始色差≤2,洗涤后色差≤4; ▲21、抗菌效果:抑菌率:金黄色葡萄球菌:≥90%,大肠杆菌:≥90%,白色念珠菌:≥90%,肺炎克雷伯氏菌:≥90%,铜绿假单胞菌:≥90%; 22、有机锡化合物(mg/kg):单丁基锡≤0.2mg/kg,二丁基锡≤0.2mg/kg,三丁基锡≤0.2mg/kg。 23、织物悬垂性(%):a面平均≥50;b面平均≥50;总平均≥50; 24、织物厚度(mm)≥0.5; 25、织物勾丝性能(级):经向、纬向≥1; 26、邻苯基苯酚(mg/kg)≤0.10mg/kg; 27、邻苯二甲酸酯(%)满足GB/T 20388-2016测定低限; 28、静电性能(μC/m2)*(GB/T 12703.2-2009,电荷面密度)≤10。 |
3 |
窗帘轨道
|
1.外观质量:型材装饰面上的涂层应均匀,不允许有皱纹、流痕、鼓泡、裂纹、发粘,凹陷,暗斑,针孔,划伤等影响使用的可观缺陷; 2.铝合金材质,壁厚尺寸≥1.2mm; 3.参考宽度*高度 20*25; 4.膜厚:局部膜厚≥13,平均膜厚≥16; 5.漆膜硬度≥3H;
10.耐盐酸性:经试验后,目视表面无起泡,变色或及其他明显变化; 11.耐沸水性:经试验后,涂层无脱落,起泡,起皱等现象; 12.耐硝酸性:经试验后,目视表面无起泡,变色或及其他明显变化; 13.耐溶剂性:经试验后,涂层无脱落,起泡,起皱等现象; 14.▲规定非比例延伸强度≥190; 15.▲拉伸强度≥220; 16.▲断后伸长率≥10。 |
4 |
布带 |
1、幅宽≥10cm; 5、成份(%):100%聚酯纤维; 6、PH值:4.0-9.0; 7、断裂强力(N):长度方向:≥1800;
|
5 |
不锈钢挂钩
|
不锈钢材质: 1、外观质量:平滑、均匀,无流痕、鼓泡、皱纹等缺陷; 3、挂钩宽度:≥22mm 4、壁厚:≥1.3mm 5、重量:≥1.3g 10、化学成分含量:碳% ≤0.08、硅% ≤1.00、锰% ≤2.00、磷% ≤0.045、硫% ≤0.030、镍% 8.00-11.00、铬% 18.00-20.00; |
序号 |
产品名称 |
技术参数 |
|
窗帘
|
▲1.成份(%):100%聚酯纤维; 9.甲醛含量(mg/kg):≤75; 14.遮光率(%):≥99; 17.顶破强力(N):≥2300N; 18.透气率(%):≥44; 19.机织物密度(根/10cm):经向:660±6,纬向:495±5; 20、易去污性(级):初始色差≤2,洗涤后色差≤4; ▲21、抗菌效果:抑菌率:金黄色葡萄球菌:≥90%,大肠杆菌:≥90%,白色念珠菌:≥90%,肺炎克雷伯氏菌:≥90%,铜绿假单胞菌:≥90%; 22、有机锡化合物(mg/kg):单丁基锡≤0.2mg/kg,二丁基锡≤0.2mg/kg,三丁基锡≤0.2mg/kg。 23、织物悬垂性(%):a面平均≥50;b面平均≥50;总平均≥50; 24、织物厚度(mm)≥0.5; 25、织物勾丝性能(级):经向、纬向≥1; 26、邻苯基苯酚(mg/kg)≤0.10mg/kg; 27、邻苯二甲酸酯(%)满足GB/T 20388-2016测定低限; 28、静电性能(μC/m2)*(GB/T 12703.2-2009,电荷面密度)≤10。 |
3 |
窗帘轨道
|
1.外观质量:型材装饰面上的涂层应均匀,不允许有皱纹、流痕、鼓泡、裂纹、发粘,凹陷,暗斑,针孔,划伤等影响使用的可观缺陷; 2.铝合金材质,壁厚尺寸≥1.2mm; 3.参考宽度*高度 20*25; 4.膜厚:局部膜厚≥13,平均膜厚≥16; 5.漆膜硬度≥3H;
10.耐盐酸性:经试验后,目视表面无起泡,变色或及其他明显变化; 11.耐沸水性:经试验后,涂层无脱落,起泡,起皱等现象; 12.耐硝酸性:经试验后,目视表面无起泡,变色或及其他明显变化; 13.耐溶剂性:经试验后,涂层无脱落,起泡,起皱等现象; 14.▲规定非比例延伸强度≥190; 15.▲拉伸强度≥220; 16.▲断后伸长率≥10。 |
4 |
布带 |
1、幅宽≥10cm; 5、成份(%):100%聚酯纤维; 6、PH值:4.0-9.0; 7、断裂强力(N):长度方向:≥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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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不锈钢挂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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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锈钢材质: 1、外观质量:平滑、均匀,无流痕、鼓泡、皱纹等缺陷; 3、挂钩宽度:≥22mm 4、壁厚:≥1.3mm 5、重量:≥1.3g 10、化学成分含量:碳% ≤0.08、硅% ≤1.00、锰% ≤2.00、磷% ≤0.045、硫% ≤0.030、镍% 8.00-11.00、铬% 18.00-20.00; |
投标时需提供带▲号的参数须提供通过中国计量认证(CMA)或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认可的检测单位出具的合格检测报告。未按本条款要求提供检测报告的报价人,取消其报价资格,并自行承担一切责任。
11.2报价人的报价应包含满足本次采购需求的所有费用(包含但不限于:产品生产、运输、卸货、安装、检测验收、税金、保险及售后服务等费用)。
11.3报价人应到安装现场进行实地踏勘,对安装期间可能出现的各类风险因素作出正确的评估,并包含在投标总价中。
11.4 施工现场需按照业主单位要求安装,因成交人原因无法按时安装或者因安装的材料不合格被退回导致的工期延误,每延期一天,成交人支付业主方200元/天的违约金;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为成交价的2%,同时业主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连带损失。成交人必须于收到解除合同通知之日起七日内撤离现场。
11.5 成交人需遵守国家安全生产相关法规,做好安全措施,确保施工期间作业者和他人人身安全、财产安全等。如因成交人施工原因造成的一切责任后果,由成交人承担,业主方概不负责。供货及安装过程中产生的垃圾,必须在业主方规定的时间内自行清理出院外,其费用包含在投标总价中。如不能及时清理外运,业主方有权安排其它单位清理,发生的一切费用从成交人合同款项中扣除。
11.6本工程采用单价合同,业主方在实际安装过程中有权对安装数量予以增加或减少,但是成交人不得对综合单价和其他条款作出任何改变;供货数量按实结算,结算时按投标综合单价×实际数量结算。
十二、其他要求
12.1工艺要求:顶部卷边双层10cm,底部卷边双层10cm,左右卷边各3cm,每副窗帘底端距离地面长度不得高于20cm,制作工艺精细,缝纫线路笔直。
12.2颜色:货物颜色由采购人确定,中标人须先现场复核安装尺寸、安装条件,所供产品颜色、款式及安装方案等通过采购人确认后方可制作安装,否则采购人不予认可。
12.3考虑到窗帘及轨道坚固耐用的实用原则,在不破坏原有石膏板吊顶基础上,需要二次加固的项费用已包含在窗帘及轨道报价中。
十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13.1报价文件应按“报价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报价文件的组成部分。并按照报价活动公告要求,在报价文件适当的位置填写供应商全称、加盖供应商印章、签署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的全名。报价文件的签署人如果是由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名,则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出具《法人代表授权书》并将其附在报价文件中。
13.2报价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报价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确认。
13.3报价文件需提供正本和副本各一本。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13.4 报价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编制目录并装订成册。
十四、报价文件及样品的递交
14.1供应商应将所有报价文件密封完好,封口位置加盖供应商印章。
14.2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报价文件和窗帘布料小样。
14.3供应商所递交的报价文件不予退还。
14.4报价文件可现场提交或邮寄,邮寄包裹外包装需标记“太湖人民医院肿瘤防治中心(放疗中心)窗帘采购安装项目”和投标单位名称及联系人姓名与联系电话,以便采购人辨识和登记。
14.5逾期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要求密封的报价文件,采购人拒收。
十五、投标报价文件的疑问和异议的提出和答复:投标人对投标报价文件的疑问和异议在2023年7月4日17:30前的工作时间内以文字形式并加盖法人单位章并邮寄或送达到太湖县医院行政后勤保障科,否则不予受理。本招标文件解释权归太湖县人民医院,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说明等内容均通过医院网站发布。请各投标人务必关注,以免影响投标报价文件的编制,因投标人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对投标报价造成的不利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十五、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 称:太湖县人民医院
地 址:太湖县普贤路120号
联系人:金先生 联系方式:0556-4187727
太湖县人民医院
2023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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