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湖县医院网站@61.191.248.250 于 2012年4月24日9时44分23秒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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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湖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暂停销售使用媒体曝光的13个铬超标产品的通知》以及4月19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公布的首批抽验铬超标胶囊产品名单等要求,2012年4月23日下午,县政府占卓夫副县长、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詹奎局长带领检查组一行对我院进行使用媒体曝光的问题胶囊情况的专项监督检查。检查组一行实地察看中、西药库和中、西药房药品管理情况,现场从电脑中检查药品进销记录,未发现有媒体曝光的9家药品生产企业生产的13个批次问题药品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公布的23个不合格产品。对我院药事管理工作予以充分肯定。院领导方院长及分管副院长陪同检查。(药学部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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