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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30日,在县卫健委及县卫生监督所派员现场监督下,医院组织对癌症病人未用完无偿退回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施行碾压、焚烧处理。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集中销毁是按照《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及《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规定》的相关要求,确保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安全管理,严防流入非法渠道,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社会稳定。(药学部 王文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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