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组〔2017〕3号
关于做好医院2016年度考核
及先进个人、先进科室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科室:
根据太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全县事业单位2016年度工作人员考核工作的通知》(太人社秘〔2017〕20号)要求, 2016年度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工作严格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皖人社秘〔2012〕410号文件规定执行。为做好县医院2016年年度考核及先进个人、先进科室评选的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2016年度考核及先进个人、先进科室的评选工作
年度考核工作仍按照《2012年度考核及先进个人、先进科室评选工作实施方案》(院组〔2013〕2号)有关规定执行,各科室严格按照文件规定的考核及评选先进个人、先进科室的内容、标准、程序及相关事项组织实施。2016年度先进科室的评选办法做了适当的修改,见《太湖县人民医院先进科室评选办法》(附件1)。
二、相关事宜
1、试用期人员参加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确定等次。
2、医院派出进修学习人员由本科室通知本人参加考核。
3、病、事假、非单位外派累计超过考核年度半年的人员,不参加年度考核。
4、未定科人员由医教科考核。
5、医院副科级以上领导由县委组织部负责考核并确认年度考核结果;属于宣传部管理范围内的人员由县委宣传部统一组织考核并认定考核结果。
6、各科按2017年2月份现有人数进行考核;优秀、先进分配名额见《太湖县医院2016年优秀和先进个人名额分配表》(附件2)。
7、各科室个人考核结果及评语由各科主管领导填入《年度考核登记表》“主管领导评语及考核等次建议”栏。个人在“个人意见”栏内填写是否同意考核结果并签名。2016年新进人员在“未确定等次或不参加考核情况说明”栏填写“2016年X月新入编人员”并签名。
三、时间安排:
1、请各科组织学习,掌握好程序,提高考核工作的实际效果,于 2 月17日起医院考核小组分片到各科室进行考核,请各科室做好准备。
2.《年度考核登记表》及《满意度评分表》请于2月20日(星期一)交人力资源科。
3、院考核小组于 2月23日(星期四)进行综合评定,确定考核结果,同时确定先进个人,并公示优秀人员、先进个人。
太湖县人民医院
2017年2月14日
主题词:年度考核 先进科室 通知
发:各科室
太湖县人民医院办公室
2017年2月14日印发
共印85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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