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政发〔2016〕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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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县政府负责同志工作分工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县政府党组会议研究,现将县政府负责同志分工调整如下:
朱小兵同志 领导县政府全面工作。负责监察、审计、编制工作。分管监察局、审计局、编办。
张时民同志 负责县政府常务工作。负责财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招商引资、外事、侨务、政府法制、对台事务、统计、招标采购、政务服务、政务公开、物价、税务、金融、保险、重大项目建设等方面工作。分管县政府办公室(法制办、外侨办)、财政局(投融资和金融办、国资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计局、招商局、招标局、政务服务中心、接待处、物价局、台办、城投公司、发投公司、交投公司、开投公司、花亭湖旅发公司、安磐公司、担保公司。 联系县政协、人武部、统战部、关工委、侨联、台联、国税局、地税局、人民银行、银监办、在太金融和保险机构。
鲁伟文同志 负责国土资源、住房城乡建设、规划、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人防等方面工作。分管国土资源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规划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征收办、人防办、重点办、砂石管理总站、土地收储中心。联系公积金管理中心太湖管理部。
李加生同志 负责发展改革、经济和信息化、科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经济协作等方面工作。分管发展改革委、经科信委、安监局。协助分管投融资与金融办、城投公司、发投公司、交投公司、开投公司、花亭湖旅发公司、安磐公司、担保公司。联系总工会、团县委、妇联、工商联、烟草专卖局、供电公司、在太通讯公司。协助联系人民银行、银监办、在太金融和保险机构。
李传萍同志 负责公安、司法行政、教育、民族、宗教、文化、体育、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卫生计生、市场监管、信访、保密、应急管理等方面工作。分管县公安局、司法局、教育局、文化委、民宗局、卫计委、市场监管局、应急办、信访局、保密局、县志办、档案局、残联。联系县法院、检察院、文联、红十字会、安广网络公司、新华书店。
汪从永同志 负责民政、农业、水利、林业、粮食、扶贫等方面工作。分管民政局、农委、水利局、林业局、水产局、移民局、粮食局、扶贫办。协助分管外侨办、台办。联系气象局、小水电公司。协助联系侨联、台联。
王国林同志 负责工业园区(开发区、徐桥、小池工业聚集区)、环境保护、交通运输、旅游、商务、供销等方面工作。分管经开区管委会、环保局、交通运输局、花管处(旅游局)、商务局、供销社。协助分管招商局。联系科协、公路局、海事处、邮政公司。
王海洋同志 协助李传萍同志工作,重点负责市场监管、政府法制、扶贫开发工作。
陈中平同志 协助负责金融工作。
李金丛同志 协助张时民同志工作,重点负责政务服务、政府办公室、扶贫开发工作。
李 兴同志 协助汪从永同志工作,重点负责农业、森林防火、扶贫开发工作。
吴文健同志 协助李加生同志工作,重点负责发展改革、安全生产、扶贫开发工作。
杨传杰同志 负责九龙村工作。
王 辉同志 负责农委工作。
张超宜同志 在县长领导下,负责处理县政府日常工作。领导县政府办公室(法制办、外侨办)、应急办,协助分管接待、政务公开、信访和保密工作。
由县政府负责同志担任的议事协调机构和临时机构负责人,按照上述分工相应调整,不另行文。
太湖县人民政府
2016年2月23日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协办公室,县纪委,县人武部,县法院、检察院,各人民团体,驻县各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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