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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当前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6-10 14:42:15 浏览:2375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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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办〔20156

 

关于加强当前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科室:

为切实做好医院消防安全工作,坚决防止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经医院研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落实消防安全责任

各科室要进一步提高对消防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消防安全工作“一岗双责”。要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年终综合目标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制,对发生火灾事故的,取消年终评优评先资格,并严格追究科室负责人和有关人员的责任,确保消防安全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二、深入排查整改,全面消除各类火灾隐患

各科室要认真总结分析医院消防工作的特点、规律以及医院火灾事故的主要原因,有针对性地开展消防安全检查。要重点检查用火用电用气管理是否规范,是否存在电气线路老化、敷设凌乱、私拉乱接的现象;药剂库房、配电房、锅炉房、手术室、中心供氧站或氧气瓶库、使用大型医用仪器的检查室、中心机房等重点部位的火灾防范措施是否落实;患者集中的病房楼、门诊楼是否存在疏散通道被占用、堵塞,锁闭安全出口,常闭式防火门未保持常闭等安全疏散方面的问题;建筑消防设施特别是老旧建筑中的消防设施是否及时维护保养,保持完好有效;是否建立完善的内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是否真正达到规范要求。各科室要对所有在用、在建建筑开展一次全面彻底的消防安全大检查,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要严格依法处理。自查工作要深入细致、不留死角、保留记录,能立即整改的要尽快完成整改,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重大火灾隐患要制定整改措施,并建立台帐,逐步整改到位,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

三、加强病房安全管理,落实监管职责

科主任、护士长负责向本科室职工具体交待防火安全注意事项,教育本科室人员要爱护、熟悉岗位附近消防器材的性能及掌握一般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对来院的病人及陪伴人员要经常进行防火安全宣传教育。加强病房巡视,进行安全检查,消除火险方能离开。重点巡查病房电器使用情况,禁止使用电饭煲、电磁炉、电水壶等大功率电器,。病区禁止吸烟,禁止堵塞安全楼梯及通道。

四、加强车辆管理,杜绝病区楼道车辆停放

保卫科要加强车辆管理,做到车辆安全有序停放,不得占用堵塞消防通道。对门诊部、新住院大楼、急诊外科楼、感染科楼大厅及楼道、病区等重要场所,值班保安要加强引导,严禁车辆停放、充电,发现停车要及时劝阻,每隔2小时进行巡查,发现在上述区域乱停乱放强行拖移车辆。各病区护士长要加强监管,发现病区内有车辆停放的及时劝阻,对不听劝阻的报告保卫科强行拖移。

凡在医院指定停放车辆位置外(门诊部、新住院大楼、急诊外科楼、感染科楼大厅、楼道、病区等)发现违规停放车辆,病区内发现一辆扣罚护士长50元,非临床病区科室发现一辆扣罚科室负责人50元,如车辆为本院职工的扣罚当事人200元,车辆为患者或患者家属的扣罚保安50元。罚款情况每月由保卫科汇总后报分管院长审批,直接交财务科从本人绩效工资中扣除。

五、加强明火管理,禁止在病区焚香、烧纸钱、放鞭炮

各病区要加强危重病人管理,做好入院宣教。患者死亡后不得在病区焚香、烧纸钱、放鞭炮,主管床位医生和责任护士要向患者家属做好解释说服工作。对不听劝阻的要及时报告保卫科,保卫科接到报告后要立即赶到现场制止,无法制止的拨打110报警。

                            太湖县人民医院

2015610

主题词:消防  安全  通知

发:医院各相关科室

太湖县人民医院办公室         2015610日印发

                                              共印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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