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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太湖县人民医院印章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07-20 16:19:35 作者:太湖县医院网站 浏览:3121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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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办〔20126

 

关于印发《太湖县人民医院印章管理办法》的通 

各科室:

为了加强和规范医院印章的管理,维护印章的严肃性,确保印章的安全使用和管理,使用各类印章都必须办理使用登记手续,现将《太湖县人民医院印章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太湖县人民医院

二○一二年四月二十七日

 

主题词:印章 管理 办法

发:各科室

太湖县人民医院办公室              2012427日印发

共印60

太湖县人民医院印章管理办法

 

一、制定目的

规范印章的管理,保证其使用的准确性,防止因保管不善而造成工作损失。

二、适用范围

医院对外行文公章、内部行文公章、医院办公室公章、业务专用章、科室印章

三、管理办法

(一)印章的使用

1、医院各科室需使用医院公章必须有院长签名同意。使用业务专用章必须经相关科室负责人、主管院领导签名同意。

2、公章管理人员要仔细核对领导签字、成文日期、用印份数,经核对无误的方可用章,坚持用印有据、前后统一、事实相符。

3、涉及法律等重要事项需使用印章的,须依有关规定并经法律顾问审核签字。

4、不准盖空白印章凭证。

5、各类合同、协议、委托书以及职工出国、出境探亲或旅游证明,必须经主管科室负责人签字,分管领导签字同意后方可盖章,重大合同、协议必须经院长签字同意后方可盖章。

6、医院各科室员工需要医院开具各类证明、介绍信,需经分管院领导批准同意可盖章。

7、医院办公室本身业务形成的文件、材料以及院办公室名义在院内联系工作,可用内部印章。

8、《医院公章使用登记表》由院办妥善保管留存,年终进行档案室归档。

(二)印章的保管

1、印章必须专人管理,不得随意交给他人代签。

2、印章管理人员要注意保养公章,及时清洗,以确保盖章清晰。

3、保管印章要专柜专锁,防止被盗,用完印章要随手锁好,不得随意放在办公桌上。

4、印章不许带出医院,确因工作需要将印章带出使用的,应事先填写印章使用申请,载明事项,经院长批准后由两人以上共同携带使用。

(三)印章的停用作废和销毁

1、印章的作废包括不适用作废、磨损作废、遗失作废等。

2、各部门、科室的印章如需变动停止使用时,一律交回行政部(院办)封存或销毁;

3、需交销毁的印章,必须经院领导同意后方可销毁,销毁前应留下印模。销毁时应有两名工作人员具体负责,并在销毁印章的文件上签字。

任何人员必须严格依照本办法规定程序使用印章,未经本办法规定的程序,不得擅自使用。对非法使用印章者,根据情节给予行政处分直至依法惩办。

 

 

                        太湖县人民医院办公室

                       二○一二年四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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