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太湖县人民医院编制周转池制度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批复》(皖编办〔2017〕477号)及《太湖县人民医院编制周转池改革试点工作实施细则》等文件精神,现启动医院2025年周转池使用计划第一批员额池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择优纳入周转池编制管理的工作。
一、选拔原则:公开、择优。
二、选拔范围:面向我院在岗的员额池(非在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试用期满人员)。
三、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纪律,恪守职业道德,遵守社会公德;热爱医疗卫生事业,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具有良好的品行;具有良好的身心条件。
(二)专业技术资格及学历条件
报名人员须符合以下医药卫生类专业技术资质与学历条件:
1.医、药、护、技专业技术人员须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2.在儿科、重症医学科、妇产科、急诊科岗位工作的临床医师,须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执业医师资格。
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入周转池: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3.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4.上一年度医德医风考评结果为“一般”“较差”的,医疗事故主要责任者未满3年的;
四、信息发布平台
公告及相关信息均在太湖县人民医院网站、太湖县医院微信工作群、医院钉钉发布。
五、报名
(一)报名时间:2025年10月30日-10月31日正常上班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2:00—5:00)
(二)报名地点:人力资源部
(三)报名提交材料:报名表(见附件)、身份证、毕业证、报名条件规定的资格证书、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小二寸照片2张。
(四)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人员在报名时须真实、准确、有效地提供报名信息,凡所提供材料虽通过资格审核但实际与进入编制周转池条件规定不符的,在任何环节,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2.报名人员务必提供有效的通讯方式,以便与本人联络(因通讯不畅,联系不上,视为自动放弃)。
3.请在规定时间内报名,逾期未报名者,视为放弃。
资格初审工作由医院人力资源部负责,资格审查人员应按照岗位规定的资格条件认真进行资格初审,初审结果报医院编制周转池改革领导小组审核通过。
六、实施方法
1.名额分配:依据《太湖县人民医院编制周转池改革试点工作实施细则》,具体分配计划见附件1。
2.组织实施:依据《太湖县人民医院编制周转池改革试点工作实施细则》组织实施。
七、考核考察
经资格审查符合具体实施条件的人员进入考核、考察环节。考核、考察由医院编制周转池改革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考察工作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个人品行、业务水平、廉洁自律、服务意识等情况。考察结束后,由医院领导小组确定符合条件人员名单。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查询平台: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查询专栏http://zxgk.court.gov.cn)。
八、体检
根据公告精神及考核考察结果确定符合条件人选进入体检环节,体检工作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 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单位体检专用公章。体检和复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人员取消本年度纳入周转池管理资格。
九、公示和办理上报手续
拟转入周转池管理的人员名单在太湖县医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即按规定办理申报手续。在上级部门正式批复之前,拟入周转池人员维持员额池待遇不变。
太湖县人民医院编制周转池改革工作领导小组
2025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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