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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湖县人民医院内镜中心耗材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24-04-16 11:18:20 作者:网站管理员 浏览:1872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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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太湖县人民医院内镜中心耗材采购项目已获批准,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太湖县人民医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编号:

2.2项目名称:太湖县人民医院内镜中心耗材采购

2.3项目地点:太湖县人民医院

2.4项目概况:详见附件。

2.5招标范围:医疗耗材

2.6供货周期:合同签订1年(服务期满,经太湖县人民医院考核合格后,可以续签1年)(如合同执行期间与国家、省市政策或规定不符,按国家、省市相应政策执行),根据服务质量每年进行考核。

2.7最高限价(最高投标费率):100%。

2.8包别划分:3个包

2.9评标办法:符合性评审的有效最低价评标方法

3、成交原则:

(一) 本次采用符合性评审的最低评标价法。以报价为主要因素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即在全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包含样品、资格条件、采购内容、付款方式、货物需求及技术要求、项目完成期等)前提下,报价最低的为第一成交候选供应商。

1)样品评审

评标小组首先依次评审供应商所提供的样品,若样品被评审认可通过,则进行下一步响应文件评审。

2)响应文件评审

评标小组现场开启通过样品评审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响应文件评审通过后,根据各家报价由低到高排出成交候选供应商,报价最低的为第一成交候选人,以此类推。

(二)若供应商在中标后不能按时履行质量和服务承诺,则一年内禁止其参与医院所有医疗设备及耗材的采购活动。

4.投标文件的提交方式

4.1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4月2315时00分

4.2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注:样品需密封递交(封面上注明所投项目具体名称和所投包号,如:太湖县人民医院内镜中心耗材采购项目,第一包样品),密封口加盖投标商家公章原章(可邮寄,但须保障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至监察办公室,所有样品,不得有其它无关标记,否则按废标处置。

响应文件分正副本,密封递交(封面上注明所投项目具体名称和所投包号,如:太湖县人民医院内镜中心耗材采购项目,第一包响应文件),密封口加盖投标商家公章原章(可邮寄,但须保障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至招标采购中心)。

   如投标人所投产品有多个包,则每个包的响应文件和样品均需按要求单独提交,否则不予受理。

5.联系方式

地址:太湖县人民医院新院区(普贤路120号)行政楼1楼监察办公室

联系人:朱老师

联系方式:0556-4161796

地址:太湖县人民医院新院区(普贤路120号)行政楼2楼招标采购中心

联系人:曹老师

联系方式:0556-4187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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