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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湖县人民医院 透析水处理滤料更换项目询价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21-07-13 14:53:19 作者:网站管理员 浏览:3414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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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湖县人民医院以询价方式对“透析水处理滤料更换项目进行采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供应商须知:

1.被询价的供应商必须是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相关要求。

2.供应商所投产品必须是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范围内的。

3.供应商应就采购人清单的技术支持与售后服务做出书面承诺。

4.供应商所报价产品必须符合本次采购要求,所供产品必须符合国家和行业有关标准,保证原产正品供货,提供相关资料。

5.供应商报价包含器械、安装、调试、运费、税费、技术服务等所有费用。单价或总价有漏项的、单价与总价不一致的,均为无效报价。

6.报价函封面及封袋应写明:具体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联系方式、日期。

7.参与本次询价的供应商须按照“投标文件格式”和要求提供相应的资料,未按照“投标文件格式”和资料不完整者视为“无效投标文件”,“投标文件格式”见“附件一”。

8.本次招标不现场开标,投标人可以将投标文件邮寄或送达采购人。开标结果在太湖县人民医院网站公示。

递交投标函截止时间和地点:

时  间:2021年7月19日12时00分

地  点:太湖县人民医院设备科。

9.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不予受理。

二、要求交货期和质保期

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供货及安装调试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为15个工作日;

质保期:1年。

三、成交原则:经评审的有效最低价。

四、交货地点:太湖县人民医院

五、预算控制价:人民币拾万元整(100000.00元)。

六、付款方式:设备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7个工作日内付总款项的90%,余款质保期后7个工作日内付清。

七、项目联系方式:太湖县人民医院设备科0556-4185335

八、货物数量、性能及参数要求见“附件二

 

 

太湖县人民医院

2021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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