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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湖县人民医院打复印耗材及维保外包项目询价公告

发布时间:2021-04-19 16:02:33 作者:网站管理员 浏览:1555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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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湖县人民医院打复印耗材及维保外包项目现进行公开询价采购,择优选择供应商,欢迎潜在供应商积极参加。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名称:太湖县人民医院打复印耗材及维保外包项目

2、采购内容:全院打印复印设备的新增替换、耗材供应、维修维护、专职人员驻场服务等。详见采购需求及技术要求。

3、服务期:1年,合同一年一签,每年执行期结束通过院方考核可按中标价续签,续签不得超过5年(含首年)。年度考核方案见附件6.

4、采购预算(控制价):29.5万元/年。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包含相关经营内容;

6、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采购需求及技术要求

1、采购需求:

1.1本次打复印耗材及维保外包项目拟对全院打印复印设备的维护新增替换、耗材的供应(硒鼓、粉盒、墨盒、色带、碳带、条码打印纸等,A4、A3办公纸张及病案所用纸张除外)全部交由外包供应商负责,要求至少提供1名专职驻场服务人员,进行24小时响应统一管理和服务。

1.2合同期内,太湖县人民医院对供应商服务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需进行服务整改,服务整改后仍然不合格,医院有权无条件提前解除合同;每年执行期结束,需通过院方考核,可继续续签,续签最长不超过5年(含首年)。

2、技术要求

2.1驻场服务:至少提供1人驻场服务,需具备与项目相关工作能力的驻场人员,与医院正常上班时间同步(周一到周六上午,五天半)在院内上班,并提供7*24小时电话值班服务。根据工作需要,必要时应及时增加驻场工作人员。正常上班时间,要求5分钟内响应科室需求,8-15分钟到达现场,一般故障30分钟内修复;非正常上班时间接到报修电话后1小时内到达现场。驻场人员需接受院方工作考核,每月考核(考核条款见附件5),考核不合格仍拒不整改者,院方有权要求替换其他驻场人员。

2.2 设备更新:目前我院在用打印机数量:386台(详见附件1)。签订合同后中标商每年负责免费提供10台激光打印机(需支持自动双面打印)、20台针式打印机,打印设备采购费用含在报价中,要求提供的打印机性能应优于采购方现使用的打印机(设备选型可由供应商推荐并经院方认可以便后续的运维服务);其他需要更换的复印机、自助机、一体机及各类彩色打印机经维修不能修复,经院方确认需更新时由院方采购。当年未达30台的,累计到下一年;超出30台的,按照不高于当期官方定价9折或宜采商城、京东商城旗舰店95折(两者取较低)的价格计算费用,以最低者为准。服务期结束后产权归采购方所有。

2.3耗材供应:采购方打复印设备正常使用所需一切耗材和零配件等(除纸张、标签和订书钉外)均由中标商负责供应和更换。彩色打印机需提供原厂配套墨盒,黑白打印机耗材需满足院方打印质量要求。采购方现有库存耗材按原采购价回购。

2.4设备维修:供应商承诺免费更换所有打复印设备的故障部件,不再收取任何其他的相关费用,如劳务、交通费等,保障设备可使用率≥99%,设备一次修复率≥95%。根据设备维修所需要的备件,提供备件库存(至少满足1个月使用),院方提供库房。暂时无法修复的故障:30分钟内安装备用机,24小时内修复故障并换回,无法维修的提供全新设备。

2.5 质量要求:黑白打印/复印输出结果应为实心黑线,清晰。打印整齐并校对正确,单张品质一致。彩色打印校色正确,能正常分辨。卡纸率: <1%。

2.6 设备及耗材管理:中标商应建立打印机及耗材管理台账,提倡使用报修平台,每月对设备进行详细盘点和保养1次,清洁保养每月1-5号。每月向采购方管理部门提供管理报告(包括设备清单,各类问题处理,维修保养记录及改善建议等)。

四、 报价说明

报价应包含以下服务:全院打印复印设备的维护及新增替换、耗材的供应(硒鼓、粉盒、墨盒、色带、碳带、条码打印纸等,A4、A3办公纸张及病案所用纸张除外),以及驻场人工成本、现有库存耗材回购成本等所有费用。供应商报价时应充分考虑以下因素综合报价:

1、本项目要求提供驻场服务至少1人,根据工作需要,必要时应及时增加驻场工作人员,需在院内上班,需考虑人力成本支出。

2、服务期内打印设备整体托管给服务商,要求对采购方现有库存打印耗材按原价回购(回购价包含在本次报价中)。库存耗材见附件2。

3、需考虑每年更新设备成本,每年负责免费提供10台激光打印机、20台针式打印机(全新,性能应优于现有设备)。

4、采购方现有各类打复印设备386台,如因整体搬迁及业务发展需要设备总台数450台以内的耗材及维保不另行付费,需考虑新增耗材成本;超过数量的设备维保收费(即第451台开始)按照单台中标年服务费均价(年服务费中标价÷386)计算服务费,不计入本次投标总价。

五、投标文件组成

1、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法人投标,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若委托人投标,提供法人授权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3。

2、根据公告第三条“采购需求及技术要求”要求制定打复印外包服务方案,此方案作为投标资质审查必要条件,不符合要求为无效投标。

3、报价函:投标人报价(报价表格式见附件)包含产品、安装、运费、税费、技术服务等所有费用,应充分考虑公告第四条所列因素报价。报价超过本次采购最高询价限价的为无效报价。格式见附件4.

4、装订要求:报价函及相关文件(投标人资质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打印外包服务方案等资料),装订成册,一式两份,正本一份,副本一份,合并于一个包装袋内,包装密封,在密封处加盖单位公章,密封袋上写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联系方式、日期。投标人报价函必须加盖单位公章,且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六、投标保证金

1、缴纳方式

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壹万元圆整(¥10000),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日期前交至太湖县人民医院账户。交款方式:转账、网银,请备注项目名称:打复印外包项目投标保证金。

户  名:太湖县人民医院。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太湖县支行。

帐  号:12758001040002059。

信用代码:12340825485715636G

本次采购项目不接受现金、银行保函等形式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经医院财务科确认,与投标文件一并提交评标委员会,未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者为无效投标。

2、退还方式

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由太湖县人民医院财务科无息退还。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自合同签订之日后五个工作日内由太湖县人民医院财务科无息退还。

涉及质疑和投诉的供应商,在质疑和投诉调查处理结束前其投标保证金暂不退还。

七、成交原则

1、资格审查:在评审之前,评标委员会审查投标人资质及打复印外包服务方案是否实质性响应询价文件的要求,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为无效投标。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是指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实质性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且其余非实质性技术及商务条款没有重大偏离。

2、成交确定:通过资格审查后,确定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若出现两家或两家以上报价最低且相等时,则现场二次报价确定成交供应商。

八、付款方式

合同生效后,根据合同约定的价格,甲方支付服务费的80%(需扣除院方现有库存耗材回购款),一年服务考核合格后甲方支付剩余的20%。甲方在收到发票后30天内付款。

九、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时间

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1年4月29日上午11:00。 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提交的投标文件,将拒绝接收。

地点:太湖县人民医院网络中心(地址:太湖县新城人民路196号门诊楼六楼)

2、开标时间

2021年4月29日14时30分。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到场。

地点:门诊七楼会议室

如需现场踏勘请提前预约。

联系人:章先生

联系电话: 0556-4187772     18055695759

3、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

(1)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并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方。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密封后,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除评标委员会要求的情形外,在投标截止时间后,供应商不得补充、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

十、法律责任

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缴纳的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其成交无效;情节严重的,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禁止其参加采购人后续的招标活动。

1、提供虚假材料、采取不正当手段谋取成交的;

2、与采购单位、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竞标的;

3、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后要求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的;

4、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定采购合同的。

 

太湖县人民医院

2021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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