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三五卫生与健康规划》《关于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和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家卫健委《全面提升县级医院综合能力》《关于推进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的通知》,为进一步加快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进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作为安徽省县域检验中心试点县及50家县级医院医疗服务能力提升工程项目县,现拟采取公开方式征集太湖县人民医院紧密型医共体区域检验中心建设方案。
一、项目概况:
结合县医院整体迁建项目,以县医院检验科为基础,按照三级医院评审标准及区域检验中心要求,辅助完成新院区检验科的设计规划与装修、实验室基本功能配置、设备配置、检验流程优化及ISO15189认证辅导;通过引进新项目、新技术,全面提升科室检验能级,全面达到三级综合性医院评审标准。同时建设标准化样本物流平台,实现体内检验资源共享,检验信息互联互通,检查结果互认,为分级诊疗、双向转诊提供有效支撑。
本次为免费征集方案,医院不承担任何费用。
二、征集要求:
根据项目要求制作区域检验中心建设方案,同时准备方案PPT介绍,内容与建设方案一致(15分钟以内),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①区域检验信息平台建设方案;
②区域样本物流体系建设方案;
③区域检验中心运营服务方案;
④区域检验中心实验室设备配置方案,需按照附表(见附件)要求提供全进口、全国产、进口及国产一线品牌组合三套方案;
⑤试剂耗材供应成本控制方案;
⑥售后服务保障方案;
⑦质量管理提升与ISO15189辅导方案,并说明生物安全保障措施;
⑧学术培训与人才培养方案;
⑨区域检验中心一体化服务商公司介绍及成功案例介绍等;
⑩新院区检验科整体设计规划方案,可现场踏勘,提供CAD图纸。
三、资格要求
1.必须具备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医疗器械与试剂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包括体外诊断试剂)、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证件需具有三证合一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包括体外诊断试剂)《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方案征集(母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只允许一家参与征集);
3. 不接受联合体形式;
4.具有整体承建县级检验中心并在良好运行的业绩,至少提供1家区域检验中心合同复印件。
四、征集方式
纸质建设方案一式三份,公司法人或法人授权代表签字,并附第三条规定的相关资质文件、业绩证明(合同复印件)、法人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件装订成册密封(所有文件均需加盖鲜章),于2021年4月26日下午4点前递交到医务科(急诊综合楼5楼),电子版PPT汇报会现场提交。
1.现场集中踏勘时间:2021年4月21日,请于4月20日前与医务科报名预约
2.方案现场调研汇报会时间:2021年4月27日 下午2:30太湖县人民医院门诊七楼会议室
联系人:太湖县人民医院医务科 张科长0556-4161191
太湖县人民医院
2021年4月16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