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人:
根据有关投标人建议,为使各投标人参加太湖县人民医院临时停车场改造工程更准确地报价,结合我院对临时停车场改造工程要求,经医院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对本次招标报价活动进行补充和修改,请各投标人严格按以下要求进行报价。
一、附表: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中第6项水泥稳定碎(砾)石的项目特征描述中1、水泥含量:5%改为10%。
二、以下情况投标报价无效:1、投标报价文件提交时未密封或未按要求加盖法人章;2、未按附件格式编制投标报价文件或签字盖章不完整不齐全;3、除按以上要求补充修改外,擅自修改分部分项工程量计价表中序号、施工要求及内容描述、单位及数量。4、未按本补充修改说明要求将5%改为10%
三、报价函中投标报价与分部分项工程量计价表合计不一致;或分部分项工程量计价表合价累计与合计不一致;或数量乘全费用综合单价与合价不一致时重新计算出分部分项工程量计价表合计和投标报价比较,按较高价格参与评标,较底价格签订合同。
附件:
太湖县人民医院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