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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湖县人民医院临街四楼办公区改造工程 招标报价文件补充修改说明

发布时间:2020-04-17 16:44:25 浏览:2692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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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投标人:

根据有关投标人建议,为使各投标人参加太湖县人民医院临街四楼办公区改造工程更准确地报价,结合我院办公区改造实际情况,经医院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对本次招标报价活动进行补充和修改,请各投标人严格按以下要求进行报价。

一、附件二分部分项工程量计价表第9项钢支撑钢拉条的施工要求及内容描述中2、构件类型修改为40×80×2.5mm厚镀锌方管防锈漆一遍防火漆两遍。

二、附件二分部分项工程量计价表第10项金属窗的施工要求及内容描述中1、窗材质修改为1.2mm厚铝合金推拉窗,玻璃采用5mm厚钢化透明玻璃。

三、附件二分部分项工程量计价表第11项木质门采用品牌实木复合门,各投标人需在投标报价函备注栏中明确标明实木复合门所使用的品牌。

四、以下情况投标报价无效:1、投标报价文件提交时未密封或未按要求加盖法人章;2、未按附件格式编制投标报价文件或签字盖章不完整不齐全;3、除按以上要求补充修改外,擅自修改分部分项工程量计价表中序号、施工要求及内容描述、单位及数量;4、未标明实木复合门所使用的品牌。5、报价函中投标报价与分部分项工程量计价表合计不一致,或分部分项工程量计价表合价累计与合计不一致,或数量乘全费用综合单价与合价不一致。

五、按实际完成工程量结算,拨款时由订立合同单位出具普通增值税发票;对实际工程量超过分部分项工程量计价表中数量需在施工前经业主同意,并以文字形式办理工程量确认手续,否则不得增加。

六、主要材料和实木复合门施工前需提供有效的合格证及检测报告。

                 

 太湖县人民医院

           2020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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