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拟以询价的方式对除颤监护仪进行采购,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 、供应商须知:
1、被询价的供应商必须是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工程和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相关要求。
2、供应商所投产品必须是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范围内的。
3、供应商应就采购人清单的技术支持与售后服务做出书面承诺。
4、供应商所报价产品必须符合本次采购要求,所供产品必须符合国家和行业有关标准,保证原产正品供货,提供相关资料、说明书、配件等。
5、供应商报价包含设备、安装、调试、运费、税费、技术服务等所有费用。单价或总价有漏项的、单价与总价不一致的,均为无效报价。
6、报价函封面及封袋应写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日期
7、参与本次询价的供应商须在报价响应时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报价表(注明品牌、型号、单价、总价);
(3)所投产品的配置清单;
(4)售后服务承诺书;
(5)所投产品的功能和详细技术参数资料、彩页样本
(6)《医疗器械经营(生产)许可证》和产品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注册登记表》
(7)自制技术参数偏离表;
(8)法人委托书;
(9)国家法律法规要求须提供的其他资料。报价函及相关文件(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供应商认为的其他资料),采用装订成册,一式两份,正本一份,副本一份,合并于一个包装袋内,包装密封,且在密封处加盖单位公章。
8、供应商如不按以上要求,所递交的文件将不被接受。
9、供应商报价函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10、本次询价邀请投标商现场开标,投标人可以将投标文件邮寄或送达采购人。开标结果将在院网站公示。
递交投标函截止时间和地点:
时间: 2018年 1月9日 14时 30 分
地点:太湖县人民医院设备科。
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 2018 年 1月9日 15时 00 分
地点:太湖县人民行政楼第二会议室。
11、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不予受理。
12、供应商如对邀标函报价,即不可撤回。否则,该供应商在今后一年内不得参与我院的所有采购活动。
13、不符合询价函要求的报价函为无效报价函。
二、要求交货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供货及安装调试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为 10 个工作日。
三、成交原则:
在符合国家标准、我院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评标小组将综合考量(质量、服务、价格)确定成交供应商。供应商报价和承诺一经认可,即为成交的合同价。
四、 交货地点:太湖县人民医院
五、付款方式:设备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7个工作日内付总款项的90%,余款一年后7个工作日内付清。
六、货物需求采购清单:
除颤监护仪招标要求
一、设备使用科室:新生儿病房
二、技术要求
一)除颤部分:
★1、简单、快速操作,一键开机并选择能量。
★
2、波形:多脉冲双相波技术
3除颤模式:异步、同步
★4、除颤手把不分左右正负极
★5、手动除颤:最大能量≤210焦耳。
二)监护部分:
★1、屏幕:≥5.8英寸高亮度液晶显示屏
2、显示波形:ECG
3、导联:I
、II 、III
三)报警部分:
1、系统报警:监护、除颤 、电池充电 、打印机及存储器
2、生理报警:心电
3、技术报警 :所有参数
四)打印机部分:
1、热敏打印机:
2、打印纸 :折叠纸,宽度72毫米
3、打印通道 :3 道
4、操作模式 :手动或自动
5、打印输出:波形、测量值、事件、趋势 、日期和时间、报警、除颤测试
五)电源部分:
1、交流电源:100
~ 240V ,50/60Hz
2、外接直流电源 :9 ~
48V
3、电池:一块内置电池,
4、电池类型 : 充电电池,12v
5、电池续航时间 : 一块电池可独立工作3.5小时
6、充电时间 : 1 小时内充电至
80% 电量
六)环境条件:
1、防护等级:
CF 型,体外除颤为 BF 型
2、温度:
-10 ~ 50 ℃ (运输 / 存储)、- 0 ~ 40 ℃ (操作)
3、大气压力:
500 ~ 1060 hPa
4、相对湿度:
30 ~ 95% (无凝集)
注:参数标★条款必须符合或优于,有一项不满足按无效标处理。
七)其他
1、对所有一次性耗材报价 2、对充电电池进行报价
配置清单
说明:
1、供货商投标函所提供的商品性能参数须提供原厂证明材料,一旦发现虚假应标,取消投标人资格,并纳入我院黑名单。
2、供货商报价函必须标明所投货物的品牌、型号与数量;保证原产正品供货,提供相关资料、说明书等。
3、供货商须提供原厂质保,质保期按照国家规定,且不低于所供品牌向用户承诺的质保期限。
七、项目联系方式:
太湖县人民医院设备科章先生 0556-4187509
18055695759
太湖县人民医院
2017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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