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广大城乡居民朋友们:
清明节是中国传统节日,是缅怀先烈、悼念先人、寄托哀思的重要节日。为弘扬中华民族优良传统,推动移风易俗、树立文明新风,特向广大城乡居民朋友们倡议如下:
一、文明祭祀。采取敬献鲜花、植树绿化、清扫墓碑等方式缅怀逝者。在公墓、烈士陵园等场所祭扫时,爱护公共环境,遵守公共秩序,不破坏草地树木;不在马路旁、小区内、公园、广场等场所摆放祭品、焚烧纸钱。广大党员干部和共青团员要率先垂范,影响带动亲属和身边群众文明祭祀。
二、节俭祭祀。提倡厚养薄葬,树立殡葬新风,不大操大办,不铺张浪费,不互相攀比。节日期间亲朋好友相聚,保持科学合理的饮食习惯,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倡导郊游、踏青等健康的节日生活方式。
三、安全祭祀。自觉遵守有关防火规定,祭祀时不使用明火,不焚烧纸钱,不燃放鞭炮,严防森林火灾,守护绿色家园。合理安排祭祀时间,遵守交规,文明安全出行。
四、网络祭祀。积极开展“我们的节日·清明节”志愿服务活动,表达对革命先烈的敬仰,激发爱国情感。依托微博、微信,传播家训、家风。
太湖县文明办
2017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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