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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志翔在全县开展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动员会上的讲话

发布时间:2015-09-24 16:23:23 浏览:7833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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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县开展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

腐败问题专项工作动员会上的讲话

程志翔

  201583日)

同志们:

在全县上下紧张开展灾后恢复重建工作之际,县委决定召开这个会议,对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充分体现了县委对履行主体责任、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高度重视。其目的是通过集中筛选一批、查实一批、处理一批、曝光一批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努力让群众共享全面从严治党成果。会上,张书记作了一个很好的工作报告,我完全赞同,希望大家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刚才,农委、财政、教育、卫生四个单位作了表态发言,目标明确、态度坚决、措施有力,希望践诺如金、真抓实干。下面,我再强调三点意见。

一、专项工作意义重大,必须凝神聚力,高度自觉

第一,开展专项工作是必须完成的政治任务。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以雷霆之势推进反腐工作,提升的高度、推进的力度和深度前所未有,产生了极大的震慑效果。今年以来,反腐重心逐渐下压,高层密集发声,习总书记在多个场合强调,要加大对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查处力度,严肃查处,绝不姑息,务必取得让群众比较满意的成效。中央纪委和省市纪委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对推动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作出具体部署。我们要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深刻理解和把握上级部署要求,切实把专项工作作为下半年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重中之重,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第二,开展专项工作是“三管三严”的重要载体。近年来,通过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推进机关效能建设,全县党员干部作风有所改进,发展环境得到改善,但与群众希望和社会期待仍然存在差距。习总书记将基层存在的“四风”和腐败问题概括为“五个有之”:故意刁难、吃拿卡要的有之,虚报冒领、优亲厚友的有之,贪污侵占、私分滥发的有之,私办企业、大肆圈钱的有之,同黑恶势力勾肩搭背、沆瀣一气的有之。这“五个有之”在我县一些单位和少数干部身上,有着不同程度的表现。主要体现在“五个不”上,即一是财务不规范。少数村集体收入仍采取账外循环或“小金库”方式,甚至还有些“见光死”的财务支出(账上作假,比如假事真票、真事假票、假事假票),因此不敢公开村级财务,导致群众产生疑问、对村干产生怨恨;部分单位“四乱”现象(乱发钱、乱开支、乱撒钱、乱建设)仍然存在,以办公用品、会务费等名目套取资金,滥发津补贴、奖金、实物的问题比较突出。二是政务不透明。在落实惠民政策时,有的单位该公示的不公示或短时间公示、偏僻地方公示;该公开的不公开或模糊公开、选择性公开,该解释的不解释或乱解释、选择性解释,致使群众只有从电视、报纸甚至小道消息中片面理解政策,以片面比较的方式获取政策依据,然后采取缠访、闹访、甚至非访的方式,要求其合理或者不合理的诉求。三是监管不到位。比如农民建房管理问题;比如工程建设领域挂靠、借用资质、非法转包分包现象。四是执法不严谨。少数执法单位人员态度生硬、作风粗暴、方法简单,执法办案不讲程序,滥用自由裁量权,甚至收受相对人红包礼金、购物卡。五是遵纪不认真。有的单位,一到节假日就大门紧锁、无人值班。极个别干部以联系工作为由打牌娱乐;借朋友聚会之名中餐饮酒。少数领导干部有规定不执行,外出不请假不报告。我们再深挖一尺,其根本问题是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主要表现为“四主意识不够”,一是“主抓”意识不够。少数乡镇书记主抓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识不强,对村组干部存在的问题睁只眼闭只眼。二是“主攻”意识不够。乡镇纪委的前沿阵地作用发挥不充分。往往查出问题后,以诫勉谈话、通报批评代替党政纪处分,导致基层干部对法纪的敬畏不足。三是“主管”意识不够。各职能监管部门偏好于“自扫门前雪”、“家丑不可外扬”,致使一些违纪违法问题往往“漏网”。四是“主人”意识不够。主人翁意识没有牢固地树立起来,少数单位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流于形式,对党员干部的违法违纪行为,要么视而不见,要么敢怒不敢言,存在不想监督、不愿监督、不敢监督的问题。针对这些问题,必须采取“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的措施,通过专项工作,坚决加以整治。

第三,开展专项工作是回应群众的必然选择。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看似很小,但涉及群众的切身利益,群众看得最清,感受得最深,也最容易引起群众的怨气和痛恨。近年来,我县信访量,尤其是涉及村干信访量逐年上升,究其原因是,少数基层干部在惠农资金、扶贫救济、低保补助等的申报、评定、核查等工作中办事不公、优亲厚友,甚至与民争利。县委对此高度重视,先后开展了涉农补贴、民政优抚、农村低保、重领冒领养老金等问题专项清理工作,查纠了一批问题。但当前基层依然存在“三点”:即强农惠农政策落实的“堵点”,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痛点”,查处腐败问题的“盲点”,需要通过专项工作进行彻底治理。各地各单位要在巩固已有成果的基础上,坚持民意导向,拓展治理领域,确保专项工作整出新风、治出实效。

第四,开展专项工作是保护干部的有效途径。实践证明,我们的干部能干事、敢干事,能干成事。但一些干部缺乏制度意识、规范意识、法纪意识,在推动工作的同时,也容易出事。特别是十八大后,极少数干部“涛声依旧”,对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市、县改进作风的各项规定置若罔闻,随心所欲不收敛,令人担忧。我们开展好这项工作,进行自我纠处,就能警示教育一批干部,达到保护挽救干部的目的。

二、专项工作任务艰巨,必须聚焦问题,突出重点

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涉及全县各级各部门,牵涉方方面面,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

第一,明确工作目标,落实工作责任。专项工作坚持县、乡、村三级联动,实行同步推进、同频共振。重点突出“三个责任主体”:即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是纪律审查责任主体;检察、公安机关是依法惩处责任主体;县发改委、教育局、公安局、民政局、财政局、国土资源局、住建局、农委、水利局、林业局、人口计生委、卫生局、交运局等是监管责任主体。大家要按照职责分工,把任务领回去、把责任扛起来,充分发挥在各自领域的牵头抓总作用,加强对专项工作的谋划指导和检查督办,及时了解工作进展情况,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全县其他各级各部门在开展好自身的专项工作的同时,要服从专项检查职能部门的安排,协助做好有关工作,齐心协力把专项工作共同完成好。

第二,强化问题导向,突出查处重点。对照《实施方案》,我梳理了一下,关键是紧盯“两类重点对象、四类重点问题、一类个性问题”两类重点对象:一是矛盾突出、问题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的县直部门、乡镇、基层站所和村(居);二是执法、监管、公共服务等窗口行业和领域,包括教育、医疗、住房、市场监管、税务、国土、环保、司法等。四类重点问题:一是发生在群众身边的生冷硬推、吃拿卡要、与民争利等“四风”问题,以及违规吃请、搞利益输送、滥发津补贴、变相旅游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县相关规定精神的问题;二是涉农专项资金管理使用问题;三是干部插手工程项目建设,搞“暗箱操作”、谋取私利问题;四是执法、监管、公共服务等窗口行业和领域违规违纪违法问题。一类个性问题:结合近几年来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典型案件,重点整治村居两委干部侵占、挪用、贪污公共资金问题。

第三,把握关键环节,有力有序推进。专项工作从7月份开始,12月上旬结束。各地各单位要对照《实施方案》要求,一环一环抓好落实。一是排查线索要“深”。对十八大以来群众举报、媒体曝光、网络反映强烈,长期举报投诉、推拖久压不办,以及其他执纪执法部门提供的基层干部的问题线索进行大起底、大排查、全覆盖,不留盲点、不留死角。二是销号管理要“实”。各级各部门和专项检查职能部门对排查出来的线索,要列出问题清单,每个问题都要具体到事、具体到人,明确牵头领导和责任单位,该整改的整改,该纠正的纠正,该规范的规范,落实一项,销号一项,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三是查办案件要“严”。 对信访案件限时查办,对重大案件直接查办,对敏感案件重点查办,快查严办,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并举一反三,从个别岗位中发现重点领域问题,从单一案件中发现普遍性问题,扩大办案成果。四是制度建设要“细”。该修订的修订,该完善的完善,形成配套完备、有效管用的制度体系。

第四,坚持法纪并举,严肃责任追究。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专项检查职能部门要坚持原则,动真碰硬,对违纪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在减少腐败存量的同时,坚决遏制腐败增量。要把纪律挺起来、立起来、严起来,党纪严于国法,要把“纪律”挺在“法律”前面,在“法律的笼子”前再加一道“纪律的笼子”,起到双保险的作用。对党的十八大后,八项规定出台后,党的群众路线实践活动后,仍然顶风违纪的行为,严查快处、动辄则咎,越往后执纪越严。要进一步加大纪律审查力度,各级党委要高度重视,各级纪委(纪检组)要按照“三转”要求,按照专项工作要求,把工作精力、工作力量汇集到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最前沿,坚持以零容忍态度严肃查处各类违纪违法案件,决不能放任自流。要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对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坚决实行“一案四查”,既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又追究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还要追究职能部门的监管责任。

三、专项工作事关全局,必须压实责任,统筹推进

开展专项工作,着力点在各乡镇、各村组、各站所和县直有关部门。成效如何,关键在各级党组织的重视,关键在各级执纪执法机关的严查严处,关键在各地各部门切实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我们要以“三严三实”的要求,切实抓好专项工作,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工作成效。

一是要加强组织领导。县委即将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专项工作的组织实施、综合协调和督促指导,各乡镇、县直各单位也要完善相应工作机制,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纪检监察机关与各专项检查职能部门之间要注重协调配合,有情况互相通报,有困难共同解决,有责任一起担当,构筑信访受理、线索排查、监督检查、执纪问责的整体网络,确保专项工作全覆盖。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

二是要加强宣传引导。各专项检查职能部门要以此次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对有关政策规定的宣传和解读,把原则性要求和程序性规定向全县各级党员干部讲清楚、道明白,坚决避免“不懂规而违规”、“不知法而犯法”的现象发生。要注重抓典型,对一些顶风违纪、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和典型案件,采取专题通报、个案分析等形式予以通报曝光,充分发挥纪律审查的震慑、警示和教育作用,确保取得查处一个、警示一片、震慑一方的效果。

三是要加强督办检查。各专项检查职能部门要采取调阅工作台帐、发函督办、约谈交办等方式,加强对专项工作开展情况的检查督办。要把开展专项工作情况纳入年底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的重点内容,作为评价党委落实主体责任和纪委履行监督责任的重要依据。

四是要建立长效机制。坚持一手抓惩治,一手抓预防,抓住当前,一个问题一个问题的解决,集中力量整治,赢得社会的认可和群众的拥护支持;着眼长远,从三个方面着手,一方面,加强对干部的教育管理,强化党纪党规、理想信念、纪律作风、法律法规和警示教育,勤打招呼早提醒,防止小问题变成大问题;一方面,科学分析群众身边“四风”和腐败问题的趋势和走向,善于从普遍性问题中寻找规律,从反复发生的问题中梳理原因,进一步建立权力清单、责任清单、会议述职述廉、民主评议、村务政务公开、财务大检查等制度,促进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另一方面,加强群众的政策法规教育,提高其依法维权意识和合理表达诉求的能力。

五是要加强统筹结合。现在正值年中,许多工作都在推进之中,我们一定要强化统筹意识,增强统筹本领,把专项工作与日常重点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协调推进,一起落实,努力收到相互促进、相互提高的效果。要把开展专项工作与经济发展、城乡建设、精准扶贫、防汛抗旱、安全生产、生态建设等工作结合起来,找准结合点,抓住着力点,以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有效解决,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以经济社会的持续健康发展助推专项工作,不断把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引向深入。

同志们,让我们在上级党委和纪委的坚强领导下,以壮士断腕的决心、刮骨疗伤的勇气,坚决打赢这次专项工作的攻坚战,为加快建设“三个太湖”提供坚强有力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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