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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立县级党员领导干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联系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2-18 10:21:44 浏览:2153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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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群组发〔2014〕3号

 

关于建立县级党员领导干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联系点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县直各单位,省市驻县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对全县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领导和指导,经研究决定,建立县级党员领导干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联系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立联系点的县级党员领导干部包括:县委常委,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县政协主席,县委县政府督查组组长,县政府党员副县长。

二、主要工作职责是:(1)指导帮助联系点单位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市、县委的部署要求,组织开展好教育实践活动;(2)出席联系点单位领导班子专题 民主生活会,加强对会议的指导;(3)深入联系点单位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党员干部群众的意见建议,检查指导和推动教育实践活动深入有效开展;(4)指导帮 助联系点单位制定整改落实方案,督促抓好整改方案的落实;(5)听取对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重要部署、重点工作的意见建议;(6)征求对县级领导班子、 县领导个人加强和改进作风建设方面的意见建议;(7)征集对县委、县政府加快经济发展、改善保障民生、加强党的建设等方面的期望要求和对策措施。

三、联系单位要及时做好与联系领导的衔接和汇报工作,领导同志到点检查指导工作情况要及时报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附:县级党员领导干部教育实践活动联系点安排表

     

 

     中共太湖县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

                               2014年2月11 日

 报:省委督导组,市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

 

县级党员领导干部教育实践活动联系点安排表

 

姓  名

联  系  点

姓  名

联  系  点

应杰苗

晋熙镇   花管处

程志翔

小池镇   开发区

张达华

徐桥镇   地税局

聂万健

寺前镇   水利局

王子龙

牛镇镇   住建局

赵福南

江塘乡   国土局

张时民

弥陀镇   财政局

毛胜发

北中镇   教育局

汪  平

刘畈乡   林业局

张敏丽

天华镇   检察院

方  勇

大石乡   城西乡

陈时彪

新仓镇   法  院

方  俊

百里镇   民政局

路曦结

汤泉乡   农  委

黄永忠

公安局   交运局

李加生

经信委   环保局

李传萍

卫生局  人口计生委

叶立新

招商局   商务局

姜文峰

文广新局   科技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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